
(1).依仗;憑借。《漢書·食貨志下》:“吏用苛暴立威,旁緣 莽 禁,侵刻小民。” 顔師古 注:“旁,依也。”《新唐書·楊炎傳》:“四方貢獻,悉入内庫,權臣巧吏,因得旁緣,公託進獻,私為贓盜者,動萬萬計。” 宋 王明清 《揮麈後錄》卷十一:“比年以來,旁緣出入,引例為弊,殊失刑政之中應。”
(2).謂相互勾結。 宋 蘇轼 《乞醫療病囚狀》:“竊懼乎獄吏與犯法者旁緣為姦,檢視或有不明。”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别集·閻寺》:“内司分遣吏卒市木於郡縣,旁緣為姦,望青採斫。”
"旁緣"是一個在現代漢語中非常用且帶有古語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以從字面和古籍用例兩方面理解:
字面拆解與核心義:
古籍用例與具體釋義: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可見,尤其在史書中用于描述政治或社會關系:
《漢書·食貨志下》:“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 (官吏們用嚴苛暴虐的手段樹立權威,依附、攀附王莽的禁令,侵害剝削百姓。) 《新唐書·李德裕傳》:“時帝昏荒,數遊幸,狎比群小,聽朝簡忽。德裕上疏極言曰:‘…今道路之言,謗議未息,惟懷光舊勳,叛迹暴著,旁緣恩私,尚稽顯戮。’” (這裡指有人憑借、依附對李懷光的舊恩私情,使其未受應有懲罰。)
《宋史·食貨志上一》:“州縣義倉米…往往旁緣侵擾,民罹其害。” (這裡指官吏們常常憑借、利用管理義倉米的職權進行侵擾。)
“旁緣”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屬于古語詞。其含義主要指依傍、攀附、憑借(某種關系、權勢、條件或借口)。在使用時,它常帶有貶義色彩,暗示所憑借的途徑是非直接、非正當或具有依附性的。理解這個詞的關鍵在于把握“旁”(依傍)和“緣”(攀援、憑借)的結合義。
來源參考:
“旁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方面解析:
依仗、憑借
指依靠某種權力、禁令或條件行事。例如《漢書·食貨志下》記載:“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意為官吏依仗王莽的禁令欺壓百姓。宋代王明清《揮麈後錄》也提到“旁緣出入,引例為弊”,強調濫用職權。
相互勾結
指暗中聯合、串通謀利。如蘇轼《乞醫療病囚狀》中提及“獄吏與犯法者旁緣為姦”,揭露官吏與囚犯勾結的腐敗現象;周密《癸辛雜識别集·閻寺》也描述了“旁緣為姦”的類似情形。
黃庭堅在《黃庭畫贊》中寫道:“亭亭孤立孰旁緣”,此處“旁緣”可理解為“依附”,強調獨立不倚的品格。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用例或語言學分析,可參考《漢書》《新唐書》等典籍,或結合權威詞典(如漢典)進一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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