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史法的意思、史法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史法的解釋

修史的法則。 唐 韓愈 《答元侍禦書》:“謹詳足下所論載,校之史法,若濟者,固當得附書。”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一》:“全書皆體例謹嚴,具有史法。” 魯迅 《呐喊·阿Q正傳》:“即使說是‘ 未莊 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史法"是漢語詞彙中具有專業史學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一、字源構成 "史"本義指史官,《說文解字》釋為"記事者也";"法"則指法則規範,《爾雅》注為"常也,律也"。二字合稱最早見于《春秋》三傳注疏,特指曆史編纂的準則與法度。

二、專業定義 《漢語大詞典》界定為:"編撰史書的法則,包括體例、筆法、考據等規範",強調其作為史學方法論的核心地位。該概念涵蓋紀傳、編年、典志三大傳統體例,以及"直書""曲筆"等叙事原則。

三、曆史流變 據《中國曆史編纂學史》記載,史法體系曆經三個階段:先秦時期形成"書法不隱"原則;漢唐确立"正史"編纂範式;宋明發展出"綱目體""紀事本末體"等新範式,至章學誠提出"史家法度"理論達緻完備。

四、核心要素

  1. 編纂體例:如《史記》創立的紀傳體結構
  2. 叙事準則:包含"春秋筆法"的微言大義
  3. 考據方法:乾嘉學派發展的實證體系
  4. 倫理規範:董狐"秉筆直書"的史德傳統

五、現代诠釋 《史學方法論》指出,當代史法已拓展至口述史、計量史學等新維度,但核心仍堅持"實事求是、信而有征"的基本原則,注重史料辨僞與多維互證。

網絡擴展解釋

“史法”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和法律雙重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定義

“史法”指修史的法則,即古代曆史編纂中遵循的規範與标準。它既包含史書撰寫的體例要求,也涉及對曆史事件、人物的評價準則,是曆史學與法律制度的交叉概念。

二、曆史發展與文獻引證

  1. 唐代起源:韓愈在《答元侍禦書》中提到“校之史法”,強調史法對史書内容真實性與嚴謹性的要求。
  2. 清代規範: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評價某書“體例謹嚴,具有史法”,體現史法對結構完整性的重視。
  3. 近現代應用:魯迅在《阿Q正傳》中諷刺“未莊人也”的寫法“有乖史法”,借史法規則批判文學創作中的邏輯漏洞。

三、延伸内涵

四、使用場景

注:拼音為shǐ fǎ,注音為ㄕˇ ㄈㄚˇ。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别人正在浏覽...

敖庾百腳旗白景扁鍼殘編車燈陳疴齒牙爲猾傳祚瑽然湊韻催化裂化登闳颠蕀掉脫洞黑方足圓顱拂晨擱手鈎深寡鹄孤鸾佹辯顧玩畫日筆回執嘉膳警策辭絹扇眷佑縷金馬毛猬磔謬計惱公甯殷派數陪鬭淺弊峭核凄惶輕躁秋計睿才少而精攝居駛動事款孰悉穗帶譚譚騰噬騰聞踢豎提學讬谕瓦礫溫家鏡鄉飲酒絃心獬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