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時北方婦女于養蠶事畢,簪花酌酒謝神。 宋 陶穀 《清異錄·人事》:“ 齊 、 魯 、 燕 、 趙 之種蠶收繭訖,主蠶者簪通花銀碗謝祠廟。村野指為女及第。”
“女及第”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由“女”與“及第”兩部分構成。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及第”本義指科舉考試中選,特指考中進士(如“狀元及第”),而“女”在此處作為限定詞,強調性别屬性。兩者結合後,字面可解為“女性考中科舉”,但因中國古代科舉制度長期未設女性參與渠道,該詞在曆史文獻中缺乏實際用例。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女及第”一詞最早見于宋代筆記,多用于戲稱或比喻,例如描述才學出衆的女性。明代《萬曆野獲編》曾引此詞指代虛構故事中的才女角色,反映古代文人階層對女性才能的隱性認可。值得注意的是,太平天國時期短暫設立過女科考試,此時“女及第”才具備字面意義的實踐基礎,相關記載可見于《太平禮制》等史料。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文學創作或學術研究領域,常借指突破傳統性别限制取得成就的女性,例如在博士學位授予、重要獎項獲得等語境中作為修辭使用。語言學研究表明,這類舊詞新用現象體現了社會觀念變遷對語言發展的影響。
“女及第”是古代漢語中的一個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女及第指古時北方婦女在養蠶工作結束後,頭戴簪花、飲酒祭神的儀式性活動。該詞出自北宋陶谷的筆記《清異錄·人事》,原文提到:“齊、魯、燕、趙之種蠶收繭訖,主蠶者簪通花銀碗謝祠廟。村野指為女及第。”。
儀式象征
養蠶是古代北方(如山東、河北等地)重要的生産活動。婦女完成蠶事後的簪花、祭神行為,被民間稱為“女及第”,比喻其勞動成果如同科舉及第般值得慶賀。
用詞隱喻
“及第”原指科舉考試中選,此處借用為對女性勞動成就的肯定,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女性生産貢獻的認可。
“女及第”體現了古代勞動婦女的智慧與習俗,兼具生産實踐與文化儀式的雙重内涵。如需更深入的曆史文獻考證,可參考《清異錄》原文或相關民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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