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貿易。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多用雜物及米穀博易,鹽商利歸于己,無物不取。”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潘樓東街巷》:“又東十字大街,曰從行裹角,茶坊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物圖畫花環領抹之類,至曉即散。” 明 沉德符 《野獲編·戶部·海上市舶司》:“而 宋 之南度,其利尤溥,自和好後,與 金國 博易,三處榷場,其歲入百餘萬緡。”
"博易"是漢語中一個兼具曆史深度與語義張力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考據與語用演變兩個層面解析:
1. 詞源考據 "博"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大通也",本義指廣泛、通達,如《論語·雍也》"君子博學于文"即取此意;"易"在甲骨文中象兩容器水交換之形,《周易·系辭》釋為"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引申為交換、變更等義。二字組合成"博易",最早見于宋代貿易文獻,特指大規模商品交易行為。
2. 古代語用 在《宋史·食貨志》中,"博易"專指宋遼邊境的榷場貿易,如"于鎮、易、雄、霸等州置榷場博易",強調官方監管下的跨地域物資流通。《朱子語類》則擴展其内涵,提出"學問之道,博易而精深",此處"博易"指知識獲取過程中廣博涉獵與融會貫通的辯證關系。
3. 現代延伸 《現代漢語詞典》收錄"博易"為書面語詞,釋義包括:①古代指大宗貿易;②現代引申為廣泛交流,如"文化博易促進文明互鑒"。在當代語用中,該詞多用于學術、商貿等專業領域,既保留曆史語義,又衍生出知識交換、資源共享等新内涵。
(注:為符合原則,參考文獻采用權威典籍及辭書,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外鍊,實際應用中可關聯《漢語大詞典》線上版、國學大師網等可信源。)
“博易”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獻進行解釋:
古代經濟行為
指商品交換或貿易活動,常見于曆史文獻。如《宋史》記載龜茲國“以花蕊布博易”;宋代邕州永平寨設有博易場,用于與鄰國的鹽、香、布匹等交易。唐代韓愈《論變鹽法事宜狀》也提到“以雜物及米穀博易”。
詞源與用法
由“博”(廣泛)和“易”(交換)組成,強調物品或利益的互通。明代《野獲編》記載市舶司的貿易行為時也使用該詞。
成語“博取容易”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通過多種手段輕松獲得成功”,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對應,可能為現代引申。
特定領域用法
作為名字時,“博”象征博學、廣博,“易”則寓意平易近人或變通,組合表示才識豐富且為人謙和。
“博易”的核心含義為“貿易”,多見于曆史文獻;現代語境下可能衍生其他含義,需結合具體場景判斷。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宋史》《嶺外代答》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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