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書法的南、北兩派。 清 阮元 《南北書派論》:“正書行草之分為南北兩派者,則 東晉 、 宋 、 齊 、 梁 、 陳 為南派; 趙 、 燕 、 魏 、 齊 、 周 、 隋 為北派也……南派乃於 江 左風流,疏放妍妙,長於啟牘;北派則是中原古法,拘謹拙陋,長於碑榜…… 唐 時南派字迹,但寄縑楮;北派字迹,多寄碑版。”
南北書派是中國書法史上對南北朝時期不同地域書法風格的分類概念,其核心内容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定義與起源 南北書派指東晉至隋唐期間,因地域文化差異形成的南方與北方兩大書法流派。這一概念最早見于宋代趙孟堅《論書》中"晉宋而下,分而南北"的論述,清代阮元在《南北書派論》中系統提出劃分标準:以長江為界,東晉、宋、齊、梁、陳為南派;趙、燕、魏、齊、周、隋為北派。
二、風格差異
三、載體與傳承 南派作品多存于絹帛紙張(如王羲之《蘭亭序》),北派則以碑刻墓志為載體(如《龍門二十品》)。唐代後南派因皇室推崇成為主流,直至清代碑學複興,北派價值才被重新發掘。
四、學術争議 阮元的理論雖影響深遠,但學界普遍認為其劃分存在簡化之嫌。實際書法發展存在南北交融現象,如北齊《泰山金剛經》兼具南北特征,因此該理論被視為風格分析框架而非嚴格曆史分期。
注:具體書風例證可參考阮元《南北書派論》原文及《漢典》相關詞條。
《南北書派》一詞指的是中國古代的書法流派,分别指南方和北方的書法風格和傳統。
《南北書派》的拆分部首是“又”和“頁”,拆分的筆畫分别是2畫和6畫。
《南北書派》這個詞源于中國古代書法的發展過程。南方和北方具有不同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和文化背景,這些因素影響着人們的思維方式和藝術風格,最終在書法藝術中形成了南方和北方的區别。
《南北書派》(nán běi shū pài)是《南北書派》的繁體寫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不過,《南北書派》一詞的古時候寫法與現代寫法基本相同。
南北書派在宋代達到了巅峰,南方以清秀、細膩為主,北方以剛烈、豪放為主。
南方、北方、書法、流派、發展、風格、傳統
南北書風
同源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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