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體之一。為五言律詩的鋪排延長。 南朝 宋 時已出現,盛行于 唐 , 元 代始确立此詩體名稱。每首至少十句。除首尾兩聯外,中間各聯都要求對仗。亦稱“ 五言長律 ”。 明 吳讷 《文章辨體序說·排律》:“ 楊伯謙 雲:‘ 唐 初五言排律雖多,然往往不純;至 中唐 始盛。’”亦省稱“ 五排 ”。 清 趙翼 《陔馀叢考·五七律排》:“ 薛道衡 《昔昔鹽》:‘垂柳覆金堤……’此又五排濫觴也。”
五言排律是中國古代詩歌的一種形式,屬于近體詩中的排律(亦稱“長律”)。以下是詳細解釋:
五言排律由五言律詩擴展而成,每句五字,全詩至少十句(即五韻),常見的有十韻、二十韻等,唐代詩人甚至創作過百韻長篇。其特點是延續律詩的平仄、對仗規則,且除首尾兩聯外,中間各聯均需嚴格對仗。
不同于普通五言律詩(僅八句),排律通過鋪排擴展,兼具律詩的嚴謹與古體詩的叙事性,適合表達複雜内容。
總結來看,五言排律是格律詩中的“長篇體”,需兼顧形式美與内容深度,在唐代文學和科舉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如需具體作品示例,可參考唐代詩人的排律名篇。
五言排律是一種中國古代的詩歌體裁,詩句由五個字組成,每句的韻腳在整首詩中呈現排列律。這種詩體要求嚴格,表達簡練、精确,富有韻律美和音韻變化。
按照拆分部首和筆畫的方式,可以将“五言排律”拆分為:
五(人 + 二刀):部首為人,筆畫為四。排(扌 + 比):部首為手,筆畫為五。律(彳 + 言):部首為彳,筆畫為八。
五言排律的創作形式最早出現在唐代,當時的文人士大夫們喜歡用這種形式來寫詩。五言排律的風格特點體現了唐代詩人對語言音律的高度重視,以及他們對于藝術形式的精益求精。
《五言排律》在繁體中的寫法為「五言排律」。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五言排律》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為「五言排律」,用的是古代字體形式。
以下是一句五言排律的例句: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與《五言排律》相關的詞彙有:
五言詩、排律詩、古詩、韻律、音律等。
《五言排律》的近義詞有:
五言律詩。
《五言排律》的反義詞為七言絕句,即由七個字組成,沒有排律要求的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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