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惑執著;執迷不悟。《敦煌變文集·維摩诘經講經文》:“此時對論除迷執,這遍談揚顯正真。” 唐 白居易 《和夢遊春詩一百韻》:“覺悟因傍喻,迷執由當局。” 朱自清 《<梅花>後記》:“其實呢,一堆腐骨,原無足惜;但人究竟是人,明知是迷執,打破卻也不易的。”
"迷執"是由"迷"與"執"組合而成的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因認知偏差導緻的偏執狀态。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佛教典籍《楞嚴經》,原指對虛妄現象的執着。在現代漢語中主要包含三層釋義:
一、佛教術語層面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解釋為"對無常事物的錯誤執着",特指違背"諸行無常"教義的認知方式,強調因無明産生的執着心會阻礙修行者證悟真理。這種用法常見于《大智度論》等漢傳佛教經典,與"我執""法執"構成三毒理論體系。
二、心理學維度 北京大學《現代漢語認知詞典》将其定義為"認知閉合傾向的極端表現",指個體在信息不完整時仍堅持錯誤判斷的心理機制。這種狀态常伴隨确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導緻決策系統出現功能性障礙。
三、社會行為表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漢語新詞詞典》收錄該詞時,着重強調其"固守不合時宜觀念"的社會屬性。典型表現包括對過時傳統的盲目維護、對僞科學理論的非理性堅持等,這種現象被社會學家費孝通歸為"文化滞差"的具體症候。
該詞語用特征具有雙重性:既可作動詞表示"陷入偏執狀态"的行為過程,如"迷執于名利";也可作名詞指代"偏執的認知狀态",常見于"破除迷執"等表達。在語義演變過程中,其宗教色彩逐漸淡化,現代漢語中更多用于描述非理性的思維定式。
“迷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因迷惑而産生的固執或執着,多用于形容對錯誤觀念、欲望或行為的執迷不悟。以下是詳細解析:
“迷執”強調因迷惑而産生的非理性堅持,既可用于宗教哲學讨論,也適用于日常生活批判。其内涵警示人們需以理性審視自身觀念,避免陷入偏執。若需更完整釋義或例句,可查看相關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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