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裡中祭祀土地神的處所。《史記·封禅書》:“民裡社,各自財以祠。” 漢 蔡邕 《獨斷》卷上:“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姓已上則共一社,今之裡社是也。” 宋 梅堯臣 《南陽謝紫微挽詞》之三:“裡社當存祀,邦人定立碑。” 清 楊守知 《咂嘛酒歌》:“含哺鼓腹忘帝力,歲歲裡社如賜酺。”
(2).借指鄉裡。 元 麻革 《王子壽鄉友生朝》詩:“講學詩書義,論交裡社情。” 清 孫枝蔚 《潼關》詩:“有家慙裡社,無用悔詞章。”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阿纖》:“嘗閉戶不與裡社通,故未悉其家世。”
裡社是古代中國基層社會組織的祭祀單位,兼具行政與宗教雙重功能,其核心含義可概括為以下三點:
基層祭祀單位
“裡”指古代戶籍管理的基本單位(通常二十五家為一裡),“社”指土地神祭祀場所。裡社即裡中設立的社壇,是民衆共同祭祀土地神的場所,承載着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的農耕信仰。其儀式活動以“春祈秋報”(春季祈願、秋季酬神)為核心,強化了社區的凝聚力。
行政與宗教的結合體
裡社制度源于周代社祭傳統,至秦漢時期納入國家祭祀體系,成為基層治理的重要環節。官方通過裡社規範祭祀禮儀,同時借助其組織功能推行教化、傳達政令,形成“政教合一”的基層管理模式。例如明代曾規定每裡設社壇、厲壇各一,由裡長主持祭祀。
文化象征與變遷
裡社不僅是物理空間,更象征着鄉土社會的精神紐帶。隨着曆史演進,其功能逐漸從官方主導轉向民間自治,明清時期部分裡社與地方廟宇融合,衍生出更具地域特色的社火、廟會等民俗活動,成為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
權威參考來源:
“裡社”是中國古代與地方祭祀、社會治理相關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祭祀場所
指古代“裡”這一基層行政單位中祭祀土地神的場所,屬于民間社祭的範疇。例如《史記·封禅書》記載“民裡社,各自財以祠”(),說明民衆在裡社自籌祭品祭祀土地神。
代指鄉裡
因裡社是基層社會的重要活動場所,逐漸演變為鄉裡、村社的代稱。如宋代梅堯臣詩句“裡社當存祀,邦人定立碑”(),即以裡社指代地方社區。
早期制度
戰國至秦漢時期,裡社與基層行政單位“裡”緊密結合,社主被稱為“地主”“侯土”等,巫術活動盛行()。漢代蔡邕《獨斷》提到“百姓已上則共一社”,說明裡社是民衆共同參與的祭祀組織。
明清時期
明代法律規定裡社制,但後期隨賦役制度變革逐漸被民間“社會”取代,成為凝聚地方集體意識的紐帶()。
裡社不僅是祭祀場所,還承擔着社會治理功能:
在文學作品中,裡社常被用作鄉土文化的象征。例如宋代詩詞中的“裡社”既指祭祀場所,也隱喻地方共同體的存續()。
如需進一步了解裡社與古代基層制度的關系,可參考知網等學術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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