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掠奪。《後漢書·陳敬王羨傳》:“是時諸國無復租祿,而數見虜奪,并日而食,轉死溝壑者甚衆。”《後漢書·宦者傳·侯覽》:“虜奪良人,妻略婦子,及諸罪釁,請誅之。”《南史·齊紀下·廢帝東昏侯》:“吏司奔馳,遇便虜奪,市廛離散,商旅靡依。”
虜奪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由“虜”(俘獲)和“奪”(搶奪)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通過武力手段強行奪取人或財物,尤指擄掠人口。以下是具體解析:
武力劫掠
指以暴力方式搶奪他人財物或人口,常見于戰争或動亂場景。如古代文獻中“虜奪民財”即指軍隊或匪寇劫掠百姓財産。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
擄掠人口
強調将人強制擄走,使其喪失自由。如《後漢書》載:“匈奴寇邊,虜奪吏民。”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4年。
多用于描述戰争暴行,如《資治通鑒》中“虜奪婦女,焚毀廬舍”反映戰亂中的掠奪行為。
來源:《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五,中華書局點校本。
當代使用較少,偶見于文學或曆史叙述,如“匪寇虜奪村莊”保留古義。
“掠奪”側重財物搶奪(如“掠奪資源”),而“虜奪”更強調對人的擄掠與控制。
“俘虜”指戰俘狀态,“虜奪”則突出“擄獲”的動作過程。
定義:“俘獲;搶奪。”例證引《三國志》。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
釋義:“俘獲而奪取之。”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
該詞屬古漢語軍事詞彙,現代漢語中逐漸被“劫持”“綁架”等詞替代,但仍在曆史研究中保留原義。其構成體現漢語動詞的使動特征(“虜”為使動,“奪”為結果)。
“虜奪”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虜奪”指通過武力或欺騙手段強行奪取他人的財物、權力或自由,強調暴力或強制性的掠奪行為。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與“虜奪”相關的詞彙包括“掠奪”“俘獲”“守財虜”等,均與暴力奪取或控制他人有關。
現代漢語中,“虜奪”多用于書面或曆史語境,形容非法的強占行為,如“虜奪資源”“虜奪自由”。
總結來看,“虜奪”是一個具有負面色彩的動詞,強調以暴力或欺騙手段強行占有,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對象(財物、權力或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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