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明疎”。明白地訓示或告誡。《漢書·平帝紀》:“其明敕百寮,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繫。”《後漢書·黃瓊傳》:“明勑近臣,使遵法度。” 唐 韓愈 《論淮西事宜狀》:“宜明勑諸軍,使深知此意。”
“明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詳細說明:
“明敕”由“明”和“敕”組成:
經典文獻用例:
使用場景: 多用于帝王诏書、官員奏章等正式場合,體現權威性與強制性,如《後漢書》提及“明勑近臣,使遵法度”()。
“敕”字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誡也”,字形從攴(手持工具)從束,象征以權威約束行為()。結合“明”字強化了指令的清晰性。
《明敕》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指“明确的命令”或“清楚的指示”。它通常用來形容權威人士或上級對下級所做出的明确規定或具體要求。
《明敕》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日部(表示與太陽有關)和勹部(表示保護、困住)。它的總筆畫數為12。
《明敕》一詞的源自最早的命令制度,它體現了古代中國社會的封建等級和威權制度。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詞逐漸演變成了泛指任何明确的指示或命令。
《明敕》的繁體形式為《明敕》。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明敕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經典公文和典籍中通常以規範統一的方式書寫,保持了較高的一緻性。
1. 當皇帝發布明敕時,大臣們必須遵守并立即執行。
2. 公司領導下達了明敕,要求所有員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明示、敕令、明示敕令、敕令嚴禁、命令
命令、指示、要求、規定
自由、寬容、靈活、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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