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碑石上銘刻文辭。《穆天子傳》卷二:“天子五日觀于 舂山 之上,乃為銘迹于 縣圃 之上,以詔後世。” 郭璞 注:“謂勒石銘功德也, 秦始皇 、 漢武帝 巡守登名山,所在刻石立表,此之類也。”
"銘迹"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由"銘"與"迹"二字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對二字的本義解析:"銘"指刻鑄在器物上的文字,引申為深刻記住,如《禮記·祭統》載"銘者,自名也";"迹"則指物體留下的印痕,《說文解字》訓為"步處也",即行走留下的腳印。
從構詞法角度分析,"銘迹"可作兩種理解: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未單獨收錄,但在文獻典籍中有特殊用例。清代學者章學誠《文史通義》中"金石銘迹,足徵信史"的表述,即指镌刻在金石載體上的文字記錄,這類用法在曆史文獻學領域具有專業價值。
“銘迹”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解釋
“銘”指在器物或碑石上刻寫文字,用于記載功德、事件或自我勉勵,如“墓志銘”;“迹”指痕迹、印記,既包括實物痕迹(如足迹),也包含抽象記憶(如曆史事迹)。
核心詞義
綜合二者,“銘迹”最初指在碑石等載體上刻寫文辭的行為,例如古代帝王巡遊時勒石記功的傳統。
古代用例
據《穆天子傳》記載,周穆王曾在“縣圃”刻石銘迹以昭示後世,類似秦始皇、漢武帝在名山刻石立表的做法。這種“銘迹”具有記錄功績、流傳後世的目的。
現代擴展
現代用法中,“銘迹”可引申為事物留下的深刻痕迹,既包括實物(如古建築上的雕刻),也指抽象記憶(如曆史事件在人們心中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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