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賄;貪污。《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請自今,官吏經勘斷犯入己贓,并不許收敍;如有已放行收敍者,即為改正。”
“入己贓”是一個漢語成語,通常用于法律或正式語境中,指個人将貪污或受賄所得的財物據為己有。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由“入”(進入)、“己”(自己)、“贓”(非法所得財物)三字組成,字面含義為“将贓物收入自己囊中”,引申為利用職權非法占有財物或收受賄賂的行為。
成語最早見于《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官吏經勘斷犯入己贓,并不許收敍”,表明古代對貪腐行為的法律制裁。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證或法律條文,可參考《續資治通鑒》等曆史文獻。
《入己贓》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自己内心有貪欲和私心。形容一個人在生活、工作中貪婪、自私,不擇手段追求私利。
《入己贓》的拆分部首是“入”、“己”和“贓”,它們的具體筆畫分别為:入(2畫)、己(3畫)、贓(11畫)。
《入己贓》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千古佳話《水浒傳》。在現代漢字中,沒有對應的繁體字。
在古時候,漢字《贓》的寫法略有不同,它由“貝”和“行”組成。
他利用職務之便,将公款挪用貪污,完全是入己贓。
- 入贅(指女子嫁到男方家庭成為婦女)
- 己見(指個人的見解和主張)
- 贓款(指非法獲取的財物)
- 近義詞:私心、貪婪、自私
- 反義詞:勤儉、公正、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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