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事巡邏偵察工作的官吏。《三國志·蜀志·先主傳》“ 權 遣 周瑜 、 程普 等水軍數萬,與 先主 并力” 裴松之 注引 晉 虞溥 《江表傳》:“ 備 從 魯肅 計,進住 鄂縣 之 樊口 , 諸葛亮 詣 吳 未還, 備 聞 曹公 軍下,恐懼,日遣邏吏於水次候望 權 軍。” 明 陳獻章 《秋晚詩》:“市有屠牛杌,江連邏吏舟。”
邏吏是古代漢語中較為少見的專有名詞,由"邏"(巡行偵察)和"吏"(低級官員)組合而成,特指古代負責巡查警戒的基層官吏。該詞最早可追溯至漢代軍事制度,在唐宋時期發展為常設職位。
一、核心職能 主要承擔城防警戒、要道稽查、追捕逃犯等職責。據《通典·職官》記載,唐代在重要關隘設置"巡警吏"二十人,晝夜輪值稽查商旅,其職能與邏吏高度重合。
二、曆史演變
三、任職特征 需通曉律令且體魄強健,《唐六典》明确要求"年四十以下,通曉案牍,善馳馬射箭"。其考核标準包含捕獲盜賊數量、轄區治安狀況等量化指标,明代《大明會典》記載"每季需獲竊盜三起以上"的考功要求。
四、文化衍生 在文學作品中常作為基層執法者形象出現,如《水浒傳》第三回描述"渭州城邏吏盤查魯達",生動再現了宋代城市治安管理體系。該詞現代已不作為正式官職存在,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邏吏”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在古代文獻中使用,以下是詳細解釋: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引申為“執法人員”的泛稱,但這一用法并不常見,更多保留在曆史或文學語境中。
若需進一步考證古代職官體系,可參考《三國志》等權威史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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