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度術數。《管子·形勢解》:“以規矩為方圜,則成;以尺寸量長短,則得;以法數治民,則安。”《荀子·富國》:“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衆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 宋 曾鞏 《與王深甫書》:“顧初至時,遇在勢者橫逆,又議法數不合,常恐不免於構陷。”
(2).佛教指按數字對教義的分類,如三界、四谛、五蘊、六度、八正道、十二因緣、五位七十五法等。也稱名數。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一分第四章:“ 安公 謂 世高 似撰《四諦》、《十四意》、《九十八結》諸經,已見其對 漢 人説經即依法數。”
“法數”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分為以下兩類:
指通過法律規範和精确計算來治理事務的方法,強調規則與邏輯的結合。例如:
佛教中将教義按數字歸納為特定體系,便于理解和傳播。典型分類包括:
需注意區分語境:在一般漢語中多指制度與計算,佛教中則為特定教義分類。部分現代用法(如數值模拟)屬于引申含義。
《法數》是一個中文詞彙,指的是法律中的數字、數量、程度等。
《法數》這個詞的部首是“彳"和"心”,共有9個筆畫。
《法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詞彙中。現代漢字“法”最早源于甲骨文,表示踱步行走的意思。而“數”最早源于金文,表示數數的意思。經過演變和發展,兩個字合在一起組成了《法數》,用來表達在法律中涉及到的數字、數量等概念。
在繁體中,“法”字保持不變,而“數”字有時在右側加上一個“幹”字旁,形成“法”,但在《法數》的意思上沒有改變。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在古籍中,我們可以發現《法數》的古代寫法有所變化。不過,意思基本不變。對于《法數》這個詞的古代寫法,具體還需進一步的研究。
1. 在這個法律案件中,我們需要仔細考慮涉案金額是否符合《法數》。
2. 警方拘捕了三名嫌疑犯,依據他們涉及的罪行和影響的《法數》。
3. 法官根據案件的事實和相關證據,判定被告的犯罪《法數》。
組詞:法規、法條、數目、數字、算術
近義詞:法度、法則、法令、法門、數量、程度
反義詞:例外、無數、無限、不計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