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玺節與傳言。《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 鄭玄 注:“商或取貨於民間,無璽節者至關,關為之璽節及傳出之;其有璽節,亦為之傳。傳如今移過所文書。”《後漢書·公孫瓒傳》:“﹝ 袁紹 ﹞不能開設權謀,以濟君父,而棄置節傳,迸竄逃亡。”《晉書·文帝紀》:“天子命 晉公 以相國總百揆,於是上節傳,去侍中、大都督、録尚書之號焉。”
“節傳”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具有雙重詞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一、基本釋義
古代信物
指古代使者或官員出行時使用的憑證,由“節”和“傳”兩部分組成。“節”為竹制符節,象征身份;“傳”為通關文書,記錄任務詳情。兩者配合使用,見于周代至漢代的行政制度。
文本注釋
在文獻學中,“節傳”可指代對經典文本的節選與注解,例如《左傳》中“節取其文,傳釋其義”的體例,屬于早期注釋學範疇。
二、曆史背景
“節傳”作為行政憑證的制度最早載于《周禮·秋官》,漢代進一步完善,《漢書·文帝紀》提及“除關無用傳”,表明其曾用于邊關通行管理。此類制度對後世符節文化影響深遠。
三、現代應用
當代語境中,“節傳”一詞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例如郭沫若《屈原》劇本中曾還原楚使持節傳赴秦的場景,體現其文化符號價值。
“節傳”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基本定義
“節傳”指古代用于通關的兩種憑證:玺節(官方印章憑證)和傳言(通行文書)。二者配合使用,用于貨物或人員通過關隘時的核驗。
文獻例證
功能與演變
“節”為印章類信物,“傳”為文字說明,兩者結合确保通行合法性。晉代後逐漸與官職制度關聯,如《晉書》提及“上節傳”表示交還官印文書。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節操與傳承”的組合,強調道德品質的堅守與延續。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植,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建議參考《周禮》《後漢書》等典籍用例以準确理解其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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