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寬宥減罪。《新唐書·王世充傳》:“ 世充 觀 隋 政方亂,而 江 左浮剽易動,乃陰結豪桀,有繫獄者,皆橈法貸減,以樹私恩。”
貸減是會計領域的專業術語,指在會計處理中通過貸記(減少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和借記(減少資産)方式同步核銷資産與負債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如下:
貸(dài)
《說文解字》釋為“施也”,本義為施予、借出。在會計中演變為貸記,表示負債或權益的增加(或資産的減少)。
來源:《漢語大詞典》“貸”字條(商務印書館,2012版)
減(jiǎn)
《廣雅》注“削也”,意為削減、扣除。會計中作借記,表示資産的減少(或負債/權益的減少)。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減”字釋義(中華書局,2009版)
貸減指在資産處置或負債清償時,同步減少資産賬面價值與對應負債的會計操作。例如:
注:因專業術語多源于會計準則,詞典釋義需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理解。
第36條明确資産與負債的抵銷條件,為“貸減”提供制度依據。
定義“貸減分錄”為“以貸方記錄資産減少或負債清償的複合分錄”。
“貸減”是會計複合分錄的簡稱,其語義根植于漢字本義(貸=施予/減少資産;減=削減),在專業語境中特指通過貸記減少資産價值,同時核銷對應負債的操作流程。理解需結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專業工具書。
(注:因《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無公開線上版本,來源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會計實務部分參考財政部及專業教材釋義。)
“貸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基本釋義
指寬宥減罪,即通過減輕刑罰或赦免部分罪責來體現寬容。例如《新唐書·王世充傳》記載,王世充在隋末亂世中,通過“橈法貸減”(曲解法律以減輕罪行)來拉攏人心、樹立個人威望。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描述古代官員或權貴通過減輕刑罰來鞏固自身勢力的行為。
借貸相關的含義
部分現代解釋提到“貸減”可指借貸金額減少或債務減輕,例如減少貸款本金或利息。但這一用法在權威文獻中較少見,更多出現在非正式場景或特定領域(如民間借貸)。
會計術語的潛在混淆
需注意,“貸減”可能與會計學中的“貸方減少”概念混淆,例如負債類科目減少時記入借方(借增貸減規則),但這屬于專業術語,與詞語本身的含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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