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 the style of annals;in chronological order] 一種按時間順序編排史實的史書體裁
中國 傳統史書的一種體裁。特點是按時間順序編排史實。《竹書紀年》、《春秋》為 中國 最早的編年體史書。 漢 司馬遷 改編年為紀傳, 漢 荀悅 又改紀傳為編年,自是紀傳與編年并行。至 宋 司馬光 撰《資治通鑒》,上起 周威王 二十二年,下迄 五代 末,前後1362年,以通史編年,成為編年體史書的巨著。編年體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容易看出同時期各事件之間的聯繫,但記事前後分隔,首尾難以聯貫,曆史人物的生平和典章制度等也不易詳其源委。
編年體是中國傳統史書的一種重要編纂體裁,指以時間為中心線索,按照年月日順序編排曆史事件的記述方式。這種體裁強調曆史發展的時序性,将人物、事件、制度等曆史要素統攝于明确的時間框架之下,形成縱向連貫的曆史記錄。以下是詳細解釋:
時序為綱
以帝王年號、幹支紀年或具體日期為基本單位,嚴格按時間先後順序記錄史實。事件的發生、發展均置于線性時間軸上呈現,體現“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的編排邏輯。
事件為本
曆史事件是記述主體,人物活動依附于事件之中。例如戰争、災害、政令頒布等均标注具體時間節點,突出曆史的動态進程而非靜态人物傳記。
客觀簡練
語言風格力求簡潔,注重實錄,較少直接評論。如《春秋》以“微言大義”著稱,僅用寥寥數語記載事件,褒貶隱含于字裡行間。
《春秋》
中國現存最早的編年體史書,相傳為孔子修訂。記載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至魯哀公十四年(前481年)的史事,開創“春秋筆法”傳統。
來源:中華書局《春秋左傳注》(修訂本),2018年
《資治通鑒》
司馬光主編的編年體通史巨著,涵蓋戰國至五代(前403年–959年)共1362年曆史,以“鑒前世之興衰”為編纂目的,影響深遠。
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資治通鑒綱目》,2010年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編年體為“按年月日順序記載曆史事件的史書體裁”,強調其與紀傳體、紀事本末體并列為中國三大史書體例。
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2016年(無有效網絡來源)
《中國曆史大辭典》
指出編年體“肇始于《春秋》,成熟于《左傳》”,其優勢在于“明時序、彰因果”,但存在“事件割裂”“人物隱沒”的局限性。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曆史大辭典》,2000年(無有效網絡來源)
體裁 | 核心結構 | 代表作品 | 特點 |
---|---|---|---|
編年體 | 時間線索縱向貫穿 | 《春秋》《資治通鑒》 | 重時序、事件片段化 |
紀傳體 | 人物傳記橫向并列 | 《史記》《漢書》 | 重個體、事件依附于人物 |
紀事本末體 | 事件單元獨立成篇 | 《通鑒紀事本末》 | 重事件完整性、因果明晰 |
編年體不僅塑造了中國傳統史學的叙事範式,更深刻影響了東亞文化圈的曆史書寫。其“以時統事”的框架為後世提供連續的曆史坐标,成為研究社會變遷、制度沿革的基礎依據。現代年鑒、大事記等文獻仍延續其編年邏輯。
注:部分文獻來源因版權限制無公開電子版鍊接,引用時請以紙質出版物為準。
編年體是中國傳統史書的一種體裁,以時間為線索,按年、月、日順序編排曆史事件。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編年體以時間為中心,通過“以事系日、以日系時、以時系年”的方式記錄曆史,形成“以時間為經,史事為緯”的叙事結構。這種體裁能清晰反映同一時期不同事件間的關聯,但不易集中描述單一事件的完整過程。
編年體是中國最古老的史書體裁之一,可追溯至春秋戰國時期,《隋書·經籍志》稱其為“古史”。漢代以後,雖紀傳體成為正史主流,但編年體仍與紀傳體互補發展,如荀悅《漢紀》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他編年體史書(如《後漢紀》《國榷》等),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
百世不磨飽餐一頓北皿匾蒲炳炳顯顯陳辯垂手春風毳飯待價而沽耽昏膽土搗叉子大圍打野眼地寒地址東軍方近符表拂天敷衍了事官奴國際婦女節降志辱身蹇澀教無常師金花诰禁制拘挐筐籠潰墜拉捭摧藏朗潤落子隆施羅袂藐孤破産蕩業羬羊生姜沈寥沈密筮蔔什錦十轉九空說矮話私注田舍漢貼餅子銅山推聾裝啞土浄忘忽往路慰藉危槷憲件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