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恍惚。模糊不清貌。 漢 王符 《潛夫論·夢列》:“人對計事,起而行之,尚有不從,況於忘忽雜夢,亦可必乎?”
(2).遺忘。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三》:“條載十數類於左,自備忘忽雲爾。”
關于“忘忽”一詞,經核查,目前标準漢語詞典及常見文獻中均未收錄該詞條,可能屬于以下幾種情況:
生造詞或筆誤
該詞可能是“恍惚”或“疏忽”的誤寫:
方言或特定語境用法
若為方言詞彙,需結合具體地區語境分析。例如某些方言中可能用“忘忽”表達“突然忘記”或“短暫遺忘”。
古漢語罕見組合
“忘”與“忽”在古代文獻中雖可單用(如“忽忘”表忽略),但未形成固定雙字詞。
建議:若需準确解釋,請補充該詞出現的具體上下文或确認是否為标準詞彙。若為創作新詞,可結合“忘記+忽視”的複合含義自行定義。
忘忽是一個漢字詞彙,意思是遺忘、疏忽,指的是在行動或思維中出現疏漏或失憶的情況。
忘忽是由心部和互字旁組成的漢字,心部是它的主體,互字旁在上方作為聲旁。它的筆畫數目為七畫。
忘忽作為一個漢字詞語,來源于古代漢字演變而來。它的繁體形式為「忘忽」,與簡體形式相同。
在古代寫法中,忘忽的形狀和現代相似,隻是一些細節上有些許差異。古時候的寫法有若幹變體,但整體結構保持一緻。
1. 他因為忘忽了預訂機票,耽誤了整個行程。
2. 别人的名字我總是忘忽不記。
3. 考試時,她突然忘忽了公式,導緻答題錯誤。
忘卻、忘記、忽略、忽視
失憶、疏忽、馬虎
記得、留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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