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顯貌。 清 龔自珍 《上國史館總裁提調總纂書》:“以上都一十八條,皆舉其炳炳顯顯者,餘小事,頭緒尚多,未易鬯宣。”
“炳炳顯顯”是由兩個疊音詞“炳炳”與“顯顯”組合而成的漢語複合詞,其核心語義聚焦于“顯著而光明”的特質。從漢語構詞學角度分析,“炳”本義為光明,《說文解字》釋作“明也”,引申為顯著、昭著;“顯”則具有顯露、光明之義,二字疊用構成強調式表達。
在曆代文獻中,“炳炳”可追溯至漢代揚雄《劇秦美新》“炳炳麟麟”的用法,指代璀璨光明之貌;而“顯顯”早在《詩經·大雅·假樂》“顯顯令德”中即被用以突顯德行昭著。二詞連用後,形成四字格成語,具體包含三重語義維度:
該成語在近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曆史評述、人物傳記等文體,如梁啟超《飲冰室文集》評述人物時采用“炳炳顯顯之業”的表述方式。語義強度高于單用“顯著”“明顯”等詞,具有文學修辭的誇飾效果。
文獻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疊音詞條釋義系統;王力《古代漢語》疊字構詞研究章節;《漢語大詞典》電子版(http://hd.cnki.net)相關詞目考釋。
“炳炳顯顯”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bǐng bǐng xiǎn xiǎn,其核心含義為明顯、顯著的樣子,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由“炳”和“顯”重複疊加構成,兩字均有“光明、顯著”之意。組合後強調事物或特征非常突出、引人注目,如“明顯貌”。
使用場景
出處與示例
清代龔自珍在《上國史館總裁提調總纂書》中曾用此詞:“皆舉其炳炳顯顯者”,指列舉顯著的重要條目。
相關擴展
注意: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典文獻或文學創作中。如需更多用例,可參考古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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