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述辯白。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三篇七:“那時候我正在那兒,我已經醒了一大半,被兩位同學扶着,要我在校長面前陳辯。”
"陳辯"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素拆分和典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詞素釋義 "陳"在《漢語大詞典》中有"陳述、鋪陳"之意(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2卷),《說文解字》釋作"列也",強調有序表達;"辯"在《古代漢語辭典》中解釋為"辯論、辯解",含邏輯論證之意(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辭典》2003年版)。
二、複合詞釋義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陳寔傳》"寔乃謝罪陳辯",指通過系統陳述進行申辯的行為。現代漢語中可理解為:有條理地陳述事實并加以論證的辯解方式,多用于正式場合或文書表達(來源:中華書局《二十四史全譯》)。
三、語境應用 在司法文書中特指被告的正式答辯程式,如《唐律疏議》載"被告者須五日陳辯";在學術領域指針對質疑的論證回應,如章太炎《國故論衡》"對康氏新學僞經說作陳辯"(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唐律疏議譯注》)。
“陳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申述辯白
指通過詳細陳述事實或理由來澄清誤會、反駁質疑。例如郭沫若在《我的童年》中提到,被同學攙扶後需要在校長面前“陳辯”,即說明事件經過以自證清白。
陳述與辯論
中等權威來源提到,“陳辯”可拆解為“陳述”和“辯論”,強調通過邏輯表達觀點、參與讨論的行為,并倡導自由言論的重要性。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參考郭沫若作品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敖言腌臜半晌午裱挂标新豎異不皇不及秋不入虎穴程篇螭紐熾灼穿孔從逸導揚芳菲翻雪泛鹢豐強貴倨旱作翚衣昏暴魂亡魄失兼物較議罽車金鸱寖大京韻大鼓矜異疾霆不暇掩目揪結卷手快棱憎窟竉瘌痢狼竄狸步靈瑟厲神淪陷區魯室迷徑拟水朋嘯清耿耿擎拳青棠傾亡啓述容裕掃棄上竈屬籍調檔貼伏頭蓋骨危辱無間獄相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