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駛證(全稱機動車駕駛證),又稱“駕照”,是政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行政許可證件,準許駕駛人在符合準駕車型範圍内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及作用:
基本定義
駕駛證是駕駛人通過交通法規知識學習和駕駛技能考核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法律憑證。它記載了駕駛人的身份信息、準駕車型、有效期等核心内容。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必須取得駕駛證,且需隨身攜帶。
合法駕駛資格證明
駕駛證是駕駛人具備安全駕駛技能的官方認證,未持證駕駛屬違法行為。
準駕車型分類
駕駛證明确标注可駕駛的車輛類型,如A1(大型客車)、C1(小型汽車)等,共分15個級别。
道路安全保障
通過考核制度确保駕駛人掌握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術,減少交通事故風險。
身份證明替代
在實名制場景(如醫院挂號、酒店入住)中,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憑證使用。
辦理相關業務
用于車輛年檢、交通違法處理、租車等手續,部分場合還可作為信用憑證。
如需了解具體準駕車型分類或申領流程,可參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72號)。更多信息可通過來源網頁進一步查閱。
駕駛證是指由政府頒發給合格駕駛員的合法駕駛憑證,用以證明其具備駕駛機動車的能力和資質。
駕駛證的拆分部首為馬(馬)和手(扌),馬(馬)部首在駕字的左部,手(扌)部首在馬字的右上部。
駕字的總筆畫數為12畫,其中馬字(8畫)和手字(4畫)。
駕駛證一詞來源于普通話中的駕駛,即指駕駛機動車輛,以及證,指證明身份、資質或合法憑證的意思。
駕駛證的繁體字為駕駛證。
在古時候,駕駛證的漢字寫法為「車馬手券」。其中,車馬是指駕駛中的交通工具,手券表示持證憑證。
他順利通過了駕駛證考試,可以合法駕駛汽車了。
請将您的駕駛證交給我進行核驗。
1. 駕駛員: 指持有駕駛證,有駕駛機動車輛能力和資格的人員。
2. 駕駛學校: 提供駕駛培訓課程和考試輔導的機構。
3. 駕駛技術: 指駕駛者掌握的駕駛機動車輛的技能和技巧。
駕車證、駕照
乘車證、乘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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