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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員的意思、檢察員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檢察員的解釋

我國各級人民*********擔任檢察職務的人員。其任免依法律規定。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檢察員是法律體系中行使檢察權的專業人員,指在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檢察員由檢察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其職權包括審查刑事案件、監督司法活動合法性等。

在漢語詞義層面,"檢察"一詞由"檢"(審查、查驗)與"察"(觀察、調查)構成複合詞,特指司法機關對法律實施情況的專業監督行為。現代司法實踐中,檢察員需具備法律職業資格,其工作涵蓋刑事案件審查批捕、出庭支持公訴、監督偵查及審判程式等核心職能。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檢察官法》實施細則,檢察員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時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幹涉其正當履職行為。該職位設置體現我國"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憲法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檢察員是人民檢察院中依法行使檢察權、承辦案件的專業執法人員,屬于檢察官序列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檢察員指在各級人民檢察院擔任檢察職務的人員,需通過法定程式任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其屬于檢察官範疇,包括最高檢、地方各級檢察院及專門檢察院的檢察員。

二、核心職責

  1. 案件辦理

    • 偵查與審查: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貪污賄賂)進行偵查,審查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證據。
    • 提起公訴:代表國家撰寫起訴書并出庭支持公訴。
  2. 法律監督

    • 審判監督:确保法庭審理程式合法,對違法審判提出糾正意見。
    • 執行監督:跟蹤判決執行情況,對違規行為啟動抗訴程式。
  3. 特殊職能

    • 偵查監督:監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的合法性。
    • 法律宣傳:通過普法活動提升公衆法律意識。

三、履職要求 需嚴格遵循憲法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且不受外界幹預。根據《檢察官法》規定,必須忠實執行法律并接受專業考核。

注:如需了解具體任職資格或工作流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或最高檢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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