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隸屬的城鎮。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詳文贅說》:“ 郯城 係 沂州 轄邑。”
“轄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轄邑”指隸屬的城鎮,即被某個行政單位管轄的地方。例如,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中提到“郯城係沂州轄邑”,意為郯城是沂州管轄的城鎮。
清代文獻《福惠全書》中的例句“郯城係沂州轄邑”是典型用例,說明郯城隸屬于沂州管轄。
“轄邑”是一個古漢語詞彙,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隸屬城鎮”的核心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福惠全書》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轄邑》是一個漢字詞彙,具體意思是指一個地方的行政管理範圍。詞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辵”和“邑”,由8個筆畫構成。
“辵”是表示行走的意思,是一個常用的部首。而“邑”則是表示城市或鄉村的意思,也是一個常用的部首。
“轄邑”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是指君主或官員所轄治的地方。在古代的文字寫法中,轄邑的字形會稍有不同,以繁體字“轄邑”來表示。
以下是轄邑的古時漢字寫法:轄邑(古漢字寫法);轄邑(繁體字寫法)。
以下是一些關于轄邑的例句:
1. 這位市長轄邑内的各種事務。
2. 我們必須加強對轄邑的治理。
轄邑的一些相關的詞語:
組詞:轄區、轄制、轄治、轄界。
近義詞:管轄、管理、治理。
反義詞:民屬、獨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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