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鬥。《韓非子·顯學》:“夫斬首之勞不賞,而家鬭之勇尊顯,而索民之疾戰距敵而無私鬭,不可得也。”
"家鬥"是現代漢語中具有特殊語境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素拆解和語義延伸兩個層面解析:
詞素構成 "家"指代家庭或家族單位,"鬥"本義為古代量器,引申為較量、争鬥。二字結合形成偏正結構,指代家庭内部的矛盾沖突,其程度介于口角争執與肢體沖突之間。
語義演變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源考釋》中被标注為新生社會現象詞,特指包含財産分配、贍養糾紛、繼承權争奪等具有持續性的家庭矛盾。與"宅鬥"的文學虛構屬性不同,"家鬥"更強調現實社會中的倫理沖突,常見于民事調解案例和家庭社會學研究領域。
使用邊界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當代漢語動态分析報告》,該詞在使用中存在三項限定:①主體需為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親屬;②矛盾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③涉及法律認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單純的夫妻争執或親子代溝不納入此範疇。
文化映射 該詞承載着傳統宗族觀念與現代法治精神的碰撞,《東亞家庭倫理比較研究》指出其特殊價值在于:既保留"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傳統認知,又折射出當代司法介入家庭事務的制度演進。
“家鬥”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古代含義(私鬥)
最早見于《韓非子·顯學》,指“私人間的争鬥”,與“公戰”(國家戰争)相對。例如,原文提到“家鬭之勇尊顯”,強調若推崇私鬥的勇者,民衆便不會為國家全力抗敵。這一用法反映了古代法家對私鬥行為的批判。
現代引申含義
在現代語境中,“家鬥”可指:
注意區分
建議:在學術或正式場景中,優先參考《韓非子》的原始釋義;日常使用則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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