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出租。《醒世姻緣傳》第七三回:“ 伊秀才 隨将此房出賃與人,月讨賃錢,以為娘子針綫使用。”
“出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出租,指将物品或財産暫時讓與他人使用并收取費用。以下是詳細解釋:
“出賃”由“出”和“賃”組成:
該詞在《漢典》《醒世姻緣傳》等文獻中均有記載,其定義和用法具有較高一緻性。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上述來源。
出賃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出(chū)和賃(lìn)。
其中,“出”是指從一個地方或狀态向外移動或離開的意思,它是由三個筆畫組成;“賃”表示租借的意思,是由走進和利益組成,它是由八個筆畫組成。
《出賃》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在古時候,人們使用的漢字書寫形式和現在有所不同。繁體字“出賃”是《康熙字典》中對該詞的詞形記錄。
以下是一些關于“出賃”的例句:
與“出賃”相關的一些組詞包括:出租、出借、出售。
“出租”和“出賃”是近義詞,都表示将財産或物品提供給他人使用,并收取費用。
“出售”是“出賃”的反義詞,表示将財産或物品轉讓給他人并獲得相應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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