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時各國卿大夫的臣屬。卿大夫家的總管叫宰,宰下又有各種官職,總稱為家臣。後亦泛指諸侯、王公的私臣。《左傳·昭公二十五年》:“ 叔孫氏 之司馬 鬷戾 言于其衆曰:‘若之何?’莫對。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國。’”《史記·孔子世家》:“ 孔子 適 齊 ,為 高昭子 家臣,欲以通乎 景公 。”《漢書·儒林傳·張山拊》:“德配 周召 ,忠合《羔羊》,未得登司徒,有家臣,卒然早終,尤可悼痛!” 顔師古 注:“家臣,若今諸公國官及府佐也。” 清 顧炎武 《七十二弟子》詩:“門人惟 季次 ,未肯作家臣。”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一編第四章第一節:“強宗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士。這種在卿大夫家裡任職的士也叫做家臣,家臣對家族效忠。”
家臣,指古代卿大夫家中供役使的私人屬官或仆從,與朝廷正式官員相對,是宗法制度下貴族家庭内部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以下從詞典定義、曆史背景、職能特征等方面詳細解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為:"古代卿大夫家中雇用的屬官或仆役。" 強調其服務于特定貴族家庭(卿大夫)的從屬性質,區别于國家官吏。
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621頁。
《漢語大詞典》
補充解釋為:"春秋時期諸侯的卿大夫私家所養臣屬,負責管理封地、軍事及家政事務。" 突出其職能的多元性及曆史階段性特征。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版,第3卷,第1368頁。
《辭源》(第三版)
進一步說明:"家臣對家主有強烈的人身依附關系,需宣誓效忠,職位可世襲。" 揭示其與主君的封建紐帶及身份世襲特點。
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第三版,第0974頁。
宗法制度下的産物
家臣制盛行于周代至春秋戰國,是分封制的延伸。卿大夫通過"策名委質"儀式(書面記載姓名、獻納信物)确立家臣的效忠義務,形成"主仆-庇護"關系。
職能分類
參考:《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載"臧氏家臣為宰",佐證其管理職能。
社會地位的雙重性
家臣雖屬貴族階層底層,但因直接服務權貴,可參與核心事務(如孔子曾任魯國季氏家臣)。然其身份依附性極強,《禮記·禮運》稱"仕于家者,不得貳君",即不可同時效忠多主。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先秦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6年,第210頁。
剖析家臣制與宗法社會的關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年)。
系統考證家臣的職能、選拔與世襲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家臣是中國古代春秋時期卿大夫家族内的屬官,其定義與職能在不同曆史階段有所演變,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家臣最初是卿大夫家族内部設置的職官,主要負責管理家政事務。總管稱為“宰”,下設多種官職,統稱家臣。他們與諸侯國官職不同,屬于私臣體系,僅效忠于所屬家族。
家臣制度反映了春秋時期宗法制度向官僚制度的過渡,其興衰與政治集權化進程密切相關。此外,日語中“家臣”一詞(假名:かしん)也源自中國,指代諸侯的私臣。
如需進一步了解家臣叛亂案例或戰國官僚體系轉型,可查閱《左傳》《史記》等文獻,或參考、5、8的原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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