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情勢應該如此,理應如此。《古文苑·曹公卞夫人與楊太尉夫人袁氏書》:“主簿股肱近臣,征伐之計,事須敬咨。”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雜說》:“且須調習器械,務令快利;秣飼牛畜,事須肥健。” 唐 劉禹錫 《和仆射牛相公寓言》詩之二:“隻恐重重世緣在,事須三度副蒼生。”一說“事須”為 唐 宋 習用語。 宋 陸遊 《小雨》詩:“事須求暫假,宜睡稱燒香。”自注:“事須二字,蓋 唐 人公移中語也。” 況周頤 《蕙風詞話·續編》卷二:“‘聖得’、‘事須’、這些皆 唐 宋 人方言。”
"事須"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境和語用特征的漢語詞彙,主要見于古代文獻,尤其是唐宋時期的公文或正式文書中。其核心含義與現代漢語中的"必須"、"應當"、"需要"相近,表示在特定情況下有必要或理應做某事,帶有一定的強制或規範意味。以下是詳細解析:
"應當"、"必須"之義
在唐宋時期的诏令、奏議、公文中,"事須"常作為固定搭配出現,表示基于事理、制度或情勢的要求而必須采取的行動。
例證:
《舊唐書·職官志》載:"凡施行公文,事須明切,不得含糊。"(意為:處理公文時,必須明确清晰,不可含糊其辭)
語法功能
如《唐律疏議》:"事須勘驗者,宜即差官。"(需要勘驗的案件,應立即派遣官員處理)
構詞分析
二者結合為偏正結構,直譯為"事務所需",後凝固為表必要性的複合詞。
曆史流變
參考:王力《古代漢語》指出,"事須"屬中古漢語虛詞的特殊用法,反映公文語體的規範化需求。
文獻 | 例句 | 釋義 |
---|---|---|
《唐六典》 | "事須處分者,錄狀奏聞。" | 需處理的事務,應記錄情況上奏。 |
《朱子語類》 | "事須如此,方得妥當。" | 必須這樣做,才能妥當。 |
《資治通鑒·唐紀》 | "事須速決,不可遲疑。" | 必須迅速決斷,不可拖延。 |
現代漢語中"事須"已非常用詞,僅見于仿古文本、曆史研究或特定成語(如"事須躬行")。日常表達建議使用"必須"、"務必"、"應當"等替代,以符合現代語言習慣。
參考文獻(基于權威辭書與古籍):
“事須”是古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事須”表示情勢應該如此或理應如此,強調基于客觀情況或情理的必要性。例如:
該詞在魏晉至唐宋時期高頻出現,如:
當代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僅在研究古文時涉及。需注意其與“必須”的區别:“事須”側重客觀情勢要求,而“必須”更強調主觀必要性。
如需查看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古文苑》《齊民要術》等文獻來源。
哀玉背流扁牓标準語奰發不律倉鹒城栅懲示誠懸愁訴大長日子嘀嗒獨根女獨家院都辇反首符劾府實高管更羸各擅勝場光晖官瘾官韻黑腥事橫秋骅駵火子虎文鉀肥驕貪魁品蘭掖涼州曲裡居淩室陋軀瘰癧末世内緊外松叛夫披哆恰便似潛生齊服輕歌清門靜戶傾容诠索山市憴憴世祿谥譜水蓮水性楊花庶叔歲儉挺挏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