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时各国卿大夫的臣属。卿大夫家的总管叫宰,宰下又有各种官职,总称为家臣。后亦泛指诸侯、王公的私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叔孙氏 之司马 鬷戾 言于其众曰:‘若之何?’莫对。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国。’”《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 适 齐 ,为 高昭子 家臣,欲以通乎 景公 。”《汉书·儒林传·张山拊》:“德配 周召 ,忠合《羔羊》,未得登司徒,有家臣,卒然早终,尤可悼痛!” 颜师古 注:“家臣,若今诸公国官及府佐也。” 清 顾炎武 《七十二弟子》诗:“门人惟 季次 ,未肯作家臣。”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一编第四章第一节:“强宗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士。这种在卿大夫家里任职的士也叫做家臣,家臣对家族效忠。”
家臣,指古代卿大夫家中供役使的私人属官或仆从,与朝廷正式官员相对,是宗法制度下贵族家庭内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以下从词典定义、历史背景、职能特征等方面详细解析: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定义为:"古代卿大夫家中雇用的属官或仆役。" 强调其服务于特定贵族家庭(卿大夫)的从属性质,区别于国家官吏。
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621页。
《汉语大词典》
补充解释为:"春秋时期诸侯的卿大夫私家所养臣属,负责管理封地、军事及家政事务。" 突出其职能的多元性及历史阶段性特征。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第3卷,第1368页。
《辞源》(第三版)
进一步说明:"家臣对家主有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需宣誓效忠,职位可世袭。" 揭示其与主君的封建纽带及身份世袭特点。
来源:商务印书馆《辞源》第三版,第0974页。
宗法制度下的产物
家臣制盛行于周代至春秋战国,是分封制的延伸。卿大夫通过"策名委质"仪式(书面记载姓名、献纳信物)确立家臣的效忠义务,形成"主仆-庇护"关系。
职能分类
参考:《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臧氏家臣为宰",佐证其管理职能。
社会地位的双重性
家臣虽属贵族阶层底层,但因直接服务权贵,可参与核心事务(如孔子曾任鲁国季氏家臣)。然其身份依附性极强,《礼记·礼运》称"仕于家者,不得贰君",即不可同时效忠多主。
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先秦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第210页。
剖析家臣制与宗法社会的关联(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
系统考证家臣的职能、选拔与世袭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家臣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卿大夫家族内的属官,其定义与职能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演变,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家臣最初是卿大夫家族内部设置的职官,主要负责管理家政事务。总管称为“宰”,下设多种官职,统称家臣。他们与诸侯国官职不同,属于私臣体系,仅效忠于所属家族。
家臣制度反映了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向官僚制度的过渡,其兴衰与政治集权化进程密切相关。此外,日语中“家臣”一词(假名:かしん)也源自中国,指代诸侯的私臣。
如需进一步了解家臣叛乱案例或战国官僚体系转型,可查阅《左传》《史记》等文献,或参考、5、8的原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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