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鑄造的錢币。别于私鑄錢。《新唐書·食貨志四》:“公鑄者號官鑪錢,一以當偏鑪錢七八,富商往往藏之,以易 江 淮 私鑄者。” 杜甫 《歲晏行》“往日用錢捉私鑄,今許鉛鐵和青銅” 仇兆鳌 注引 宋 王洙 曰:“ 唐 制盜鑄者死,沒其家屬。至 天寶 間,盜鑄益甚,雜以鉛錫,無復錢形,號公鑄者為官鑪錢。”
官鑪錢(也寫作“官爐錢”)是中國古代貨币體系中的專有名詞,指由官方鑄造機構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制作發行的金屬錢币。其核心特征在于“官”字,強調其法定性、統一性與權威性,區别于民間私鑄的“私錢”或地方政權鑄造的錢币。以下是詳細釋義:
“官”
指官府、朝廷,代表國家權力機構。古代鑄币權通常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壟斷,以确保貨币信用與經濟秩序。
“鑪”(爐)
原指熔鑄金屬的爐具,此處引申為官方鑄币廠。曆代設有專門機構管理鑄币,如唐代的“錢監”、宋代的“鑄錢院”、明清的“寶泉局”“寶源局”等。
“錢”
即金屬貨币,多為圓形方孔的銅錢(如通寶、元寶),部分朝代也鑄造鐵錢、金銀錢。
法定權威性
官鑪錢是唯一合法流通貨币,背面常鑄有産地(如“京”“浙”)、年號(如“乾隆通寶”)或監管機構名稱,作為官方認證标識。私鑄錢币則屬違法行為。
統一标準
嚴格規定錢币的重量、成色、尺寸及文字書法。例如唐代開元通寶要求“徑八分,重二铢四絫”,确保流通中的質量穩定。
流通保障
作為稅收、俸祿、貿易的法定媒介,其價值由國家信用背書。劣質私錢或割據政權錢币常被拒收,而官鑪錢具備廣泛接受度。
官鑪錢是研究古代經濟、冶金工藝、書法藝術的重要實物史料。其版别差異(如不同鑄地、修模版本)成為錢币學(Numismatics)的核心研究對象。現代收藏中,品相完好的官鑪錢因存世量少、曆史價值高而備受珍視。
參考資料
“官鑪錢”是古代中國貨币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如下:
一、基本定義 指由官府統一鑄造的法定錢币,區别于民間私鑄貨币。其名稱中的“鑪”為“爐”的異體字,代指鑄造錢币的官方機構爐場。
二、曆史背景
三、文獻佐證 杜甫《歲晏行》中“往日用錢捉私鑄”詩句,經宋代學者王洙注釋,直接關聯到唐代官鑪錢制度演變,反映了當時貨币流通的實際情況。
該詞體現了古代中央政權對貨币鑄造權的掌控,是研究中國古代經濟史的重要概念。如需更深入的曆史細節,可查閱《新唐書》食貨志及仇兆鳌《杜詩詳注》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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