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妓女生涯。 元 戴善夫 《風光好》第四折:“我為你截日離了官司,再不當這火院家私。”
“火院家私”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曆史語境
該詞反映了古代對青樓行業的隱晦描述。“火院”可理解為妓院,“家私”則暗指妓女賴以生存的財物或身份,整體帶有貶義色彩。
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使用,主要出現在古典文學研究或方言俗語中。
注意誤區
部分網頁提到“指火災時救貴重物品不顧他人”的解釋(如),這與主流釋義不符,可能是對詞語的誤讀或混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元曲選》或相關方言研究文獻。
《火院家私》這個詞是指在火災發生時,人們為了保護家裡的貴重物品而将其轉移到戶外的家具等物品。下面将從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等方面進行介紹。
《火院家私》的拆分部首是火(huǒ),院(yuàn),家(jiā),私(sī)。詞語中總共包含了14個筆畫。
《火院家私》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火災防範措施,是為了保護家中財物而采用的一種應急措施。當火災發生時,人們會将家具、繪畫等貴重物品移動到室外(院中),以避免受到火災的破壞。
《火院家私》在繁體中的寫法為「火院家私」。
《火院家私》這個詞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同,沒有發生變化。
他們在大火中将火院家私全部收拾出來,以免受到燒毀。
火災、院中、家具、私人物品。
火災防護、防火物品。
家居用品、室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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