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留香味。《初學記》卷二五引 南朝 梁 蕭統 《銅博山香爐賦》:“ 劉公 聞之見錫, 粵 女惹之留香。” 宋 陸遊 《燈下對梅花獨酌累日勞甚》詩:“移燈看影憐渠瘦,掩戶留香笑我癡。”
(2).傳說中的留香草。因其能留下芳香,故亦比喻帝王普施德惠。《隋書·長孫晟傳》:“ 晟 以牙中草穢,欲令 染幹 親自除之,示諸部落,以明威重,乃指帳前草曰:‘此根大香。’ 染幹 遽嗅之曰:‘殊不香也。’ 晟 曰:‘天子行幸所在,諸侯躬親灑掃,耘除禦路,以表至敬之心。今牙中蕪穢,謂是留香草耳。’ 染幹 乃悟。” 清 吳偉業 《讀史偶述》詩之七:“新張錦幄間垂楊,四角觚稜八寳裝。藉地煖茵趺坐輭,茸茸春草是留香。”
“留香”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字面解釋
指事物在離開後仍保留香味。例如香水、花草等散發香氣後,香氣持久不散。
例句:“掩戶留香笑我癡”(陸遊詩)。
引申比喻
比喻人的美德或功績在離開後仍被稱頌,如“不要人誇顔色好,隻留香氣滿乾坤”(王冕詩)。也用于形容藝術作品或文學創作的深遠影響。
傳說中的“留香草”
古代傳說中,留香草能留下芳香,常被用來比喻帝王施行的德政惠及百姓。例如《隋書》記載長孫晟以留香草暗示突厥首領需恭敬天子。
詩詞與文獻引用
“留香”既可以是具象的香味留存(如物品、自然),也可抽象為精神或影響力的延續(如品德、藝術作品)。其内涵從古至今不斷擴展,體現了漢語詞彙的豐富性和文化傳承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或例句,可參考《初學記》《隋書》等文獻來源。
留香是一個描述香氣持續時間或品質的詞語。它指的是花草樹木因為特殊的香氣而讓人感覺持續存在,即使已經離開了現場或停止了散發香味。
留:部首為田,總筆畫數為7。
香:部首為艹,總筆畫數為9。
留香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學,是描寫花草樹木香氣的文學用語。在古代詩詞中經常用到留香來形容花朵或樹木的芬芳持久。
留香的繁體字為「留香」,讀音相同。
古時候「留香」的寫法和現代一樣,沒有明顯變化。
1. 桂花飄香,五步之内便可聞到,仿佛留香在空氣中舞動。
2. 這種香水非常持久,噴灑在衣物上,能留香一整天。
1. 香氣:指散發出的芳香氣味。
2. 香水:用于給身體或衣物增添香氣的液體。
3. 香爐:用于燃燒香料的器具。
芳香、馥郁、香風
臭氣、惡臭、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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