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妓女生涯。 元 戴善夫 《风光好》第四折:“我为你截日离了官司,再不当这火院家私。”
“火院家私”是一个汉语成语,具体解释如下:
历史语境
该词反映了古代对青楼行业的隐晦描述。“火院”可理解为妓院,“家私”则暗指妓女赖以生存的财物或身份,整体带有贬义色彩。
现代用法
现代汉语中已罕见使用,主要出现在古典文学研究或方言俗语中。
注意误区
部分网页提到“指火灾时救贵重物品不顾他人”的解释(如),这与主流释义不符,可能是对词语的误读或混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元曲选》或相关方言研究文献。
《火院家私》这个词是指在火灾发生时,人们为了保护家里的贵重物品而将其转移到户外的家具等物品。下面将从拆分部首和笔画、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等方面进行介绍。
《火院家私》的拆分部首是火(huǒ),院(yuàn),家(jiā),私(sī)。词语中总共包含了14个笔画。
《火院家私》这个词来源于古代的火灾防范措施,是为了保护家中财物而采用的一种应急措施。当火灾发生时,人们会将家具、绘画等贵重物品移动到室外(院中),以避免受到火灾的破坏。
《火院家私》在繁体中的写法为「火院家私」。
《火院家私》这个词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与现代写法相同,没有发生变化。
他们在大火中将火院家私全部收拾出来,以免受到烧毁。
火灾、院中、家具、私人物品。
火灾防护、防火物品。
家居用品、室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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