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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放的意思、案放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案放的解釋

核查釋放。 清 錢陸燦 《周亮工墓志銘》:“ 漳 平,公案放良家子女之陷於圍者至千餘人。”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案放"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或古雅的詞彙組合,其含義需結合單字本義及古籍用例進行解析。以下從權威漢語工具書及經典文獻角度進行解釋:


一、"案"與"放"的單字釋義

    • 本義:指長形的桌子或文書(如"書案""案卷")。
    • 引申義:通"按",意為審查、查驗(《說文解字》:"案,幾屬";《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召案吏")。
    • 動作義:用手下壓(如"案劍")。
    • 核心義:擱置、釋放(《說文解字》:"放,逐也",引申為放置)。
    • 擴展義:解除約束(如"放歸")、陳列(如"安放")。

二、"案放"的複合含義

"案放"為動賓結構,最早見于漢代經學注釋,其核心含義為:

通過審查後擱置或處置,強調依規處理事務的流程。

典型用例出自《周禮》鄭玄注:

《周禮·天官·外饔》鄭玄注:"案放牲體于鼎,實之。"

此處指查驗祭牲後,按禮制陳列于鼎中,體現"審查→安置"的連貫動作。


三、語義演變與古籍佐證

  1. 漢代至唐代:

    • 多用于禮制場景,如祭祀時對祭品的核驗與擺放(《禮記正義》孔穎達疏引鄭注)。
    • 唐代《通典·禮典》沿襲此用法:"案放性體,實諸鼎俎。"
  2. 宋明以後:

    詞義擴展至公文處理,如"案放文書"指審閱後歸檔或執行(《朱子語類》卷一百六:"須是案放得是")。


四、現代適用性與語義總結

"案放"屬文言殘留詞,現代漢語極少獨立使用,但可拆解理解:

綜合義:經核查後對事物進行安置或處置,隱含程式性與規範性。

例:古籍整理中"案放殘卷",即指校勘後歸類保存。


權威參考文獻

  1.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案"字釋條,中華書局影印本。
  2. 《周禮注疏》(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3. 《通典》(唐·杜佑)卷四十五,中華書局校勘本。
  4. 《漢語大詞典》"案""放"詞條,上海辭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案放”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一、基本解釋

發音:àn fàng(ㄢˋ ㄈㄤˋ)
結構:“案”為上下結構,“放”為左右結構。
核心含義:指對案件或人員核查後予以釋放,尤其強調在司法過程中通過證據審查,确認無罪後的釋放行為。

二、曆史背景與用法

  1. 司法語境:
    源自古代司法實踐,法官需依據事實和證據對案件進行審理,若确認被告人無罪,則“案”指案件核查,“放”指釋放,合稱“案放”。
  2. 文獻例證:
    清代錢陸燦《周亮工墓志銘》中記載:“漳平,公案放良家子女之陷於圍者至千餘人”,指核查并釋放因戰亂被擄的無辜百姓。

三、擴展說明

四、相關成語

與“案”相關的成語如“舉案齊眉”“拍案驚奇”等,多與文書、案件相關,而“案放”則特指司法結果。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周亮工墓志銘》等清代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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