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榮受。 唐 陸贽 《馬燧渾瑊副元帥招讨河中制》:“出納朕命,光膺具瞻。” 唐 韓愈 《賀冊皇太後表》:“皇太後光膺令典,受冊宮闈。” 明 宋濂 《應制冬日詩序》:“臣素以遭逢盛際,光膺聖眷。”
光膺(guāng yīng)是一個文言色彩濃厚的漢語詞彙,現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為“光榮地接受或承當”。以下是具體解析:
本義
“光”指榮耀、光彩,“膺”指承受、擔當。組合後表示以光榮的姿态接受(任命、使命等),強調榮譽性與責任性的統一。
示例:光膺重任(光榮承擔重要責任)。
引申義
在曆史語境中,常與職位、封號關聯,暗含受命于權威或天意的莊重色彩。
示例:光膺帝眷(光榮獲得帝王恩寵)。
據《晉書·樂志》載:
“光膺天命,爰受厥祉。”
(光榮承受天命,因而獲得福祿。)
此例凸顯其用于帝王承天受命的儀式性場景,印證“光膺”與重大使命的關聯性。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單獨使用,多出現于仿古文體或固定搭配(如“光膺稱號”)。需注意語境適配性,避免濫用。
結論:光膺是承載古典莊重語義的書面詞,適用于描述神聖性、權威性的受命行為,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
“光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核心解釋
指“榮受”,即光榮地接受或承擔。這一釋義在多個權威來源中均有明确記載,如唐代陸贽、韓愈的文獻中均用“光膺”表示對職責、典章或恩典的尊崇接受。
引申理解
部分資料(如)将“光”與“膺”拆解為“光明正大”和“擔當”,引申為“光明磊落地承擔責任或任務”,強調行為中的正直與出色表現。這一解釋可視為對字面意義的擴展。
多用于正式或文學語境,如表彰人物功績、描述受封儀式等,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作品中。
需注意,部分現代解釋(如“光明正大承擔責任”)可能為引申義,實際應用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若需更完整文獻例證,可參考、5中的古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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