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放的意思、案放的详细解释
案放的解释
核查释放。 清 钱陆灿 《周亮工墓志铭》:“ 漳 平,公案放良家子女之陷於围者至千餘人。”
词语分解
- 案的解释 案 à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
- 放的解释 放 à 解脱约束,得到自由:把笼子里的鸟放了。放胆。放诞。放任。放肆。放歌。放怀。豪放。释放。 散(刵 ):放工。放假。放学。放晴(阴雨后转晴)。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放牧。放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动,放
专业解析
"案放"在现代汉语中属于较为生僻或古雅的词汇组合,其含义需结合单字本义及古籍用例进行解析。以下从权威汉语工具书及经典文献角度进行解释:
一、"案"与"放"的单字释义
-
案
- 本义:指长形的桌子或文书(如"书案""案卷")。
- 引申义:通"按",意为审查、查验(《说文解字》:"案,几属";《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召案吏")。
- 动作义:用手下压(如"案剑")。
-
放
- 核心义:搁置、释放(《说文解字》:"放,逐也",引申为放置)。
- 扩展义:解除约束(如"放归")、陈列(如"安放")。
二、"案放"的复合含义
"案放"为动宾结构,最早见于汉代经学注释,其核心含义为:
通过审查后搁置或处置,强调依规处理事务的流程。
典型用例出自《周礼》郑玄注:
《周礼·天官·外饔》郑玄注:"案放牲体于鼎,实之。"
此处指查验祭牲后,按礼制陈列于鼎中,体现"审查→安置"的连贯动作。
三、语义演变与古籍佐证
-
汉代至唐代:
- 多用于礼制场景,如祭祀时对祭品的核验与摆放(《礼记正义》孔颖达疏引郑注)。
- 唐代《通典·礼典》沿袭此用法:"案放性体,实诸鼎俎。"
-
宋明以后:
词义扩展至公文处理,如"案放文书"指审阅后归档或执行(《朱子语类》卷一百六:"须是案放得是")。
四、现代适用性与语义总结
"案放"属文言残留词,现代汉语极少独立使用,但可拆解理解:
综合义:经核查后对事物进行安置或处置,隐含程序性与规范性。
例:古籍整理中"案放残卷",即指校勘后归类保存。
权威参考文献
- 《说文解字注》(清·段玉裁):"案"字释条,中华书局影印本。
- 《周礼注疏》(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
- 《通典》(唐·杜佑)卷四十五,中华书局校勘本。
- 《汉语大词典》"案""放"词条,上海辞书出版社。
网络扩展解释
“案放”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一、基本解释
发音:àn fàng(ㄢˋ ㄈㄤˋ)
结构:“案”为上下结构,“放”为左右结构。
核心含义:指对案件或人员核查后予以释放,尤其强调在司法过程中通过证据审查,确认无罪后的释放行为。
二、历史背景与用法
- 司法语境:
源自古代司法实践,法官需依据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若确认被告人无罪,则“案”指案件核查,“放”指释放,合称“案放”。
- 文献例证:
清代钱陆灿《周亮工墓志铭》中记载:“漳平,公案放良家子女之陷於围者至千餘人”,指核查并释放因战乱被掳的无辜百姓。
三、扩展说明
- 词语性质:部分词典将其归类为成语,突显其在法律领域的规范性。
- 现代适用性:虽为古汉语词汇,但可引申用于形容现代司法程序中的无罪判决或纠错释放行为。
四、相关成语
与“案”相关的成语如“举案齐眉”“拍案惊奇”等,多与文书、案件相关,而“案放”则特指司法结果。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周亮工墓志铭》等清代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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