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可憐。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德行》:“老翁可念,何可作此!” 唐 杜甫 《題鄭十八著作丈故居》詩:“可念此翁懷直道,也霑新國用輕刑。” 宋 陸遊 《馬上微雨》詩:“渚蓮乃可念,泫泣如放妾。”參見“ 可憐 ”。
(2).可愛。《藝文類聚》卷三五引《妒記》:“汝出問此是誰家兒,奇可念。” 唐 韓愈 《馬君墓志》:“眉眼如畫,髮漆黑,肌肉玉雪可念。” 清 梅曾亮 《缽山餘霞洞記》:“俯視花木,皆環拱升降,草徑曲折可念。”參見“ 可愛 ”。
“可念”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角度:
一、表“值得思念”義 出自《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可”表示值得,“念”指惦念。組合後形容值得挂念的人或事,常見于文學性表達。例如:“故鄉的一草一木皆可念。”該用法可追溯至南朝江淹《别賦》中“誰能摹暫離之狀,寫永訣之情者乎”的意境延伸(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二、表“值得憐憫”義 《漢語大詞典》收錄“可念”作“令人憐惜”解,如白居易《弄龜羅》詩“物情小可念,人意老多慈”,此處強調對弱小事物的憐愛之情(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口語場景,如:“這孩子孤零零的真可念。”
注:詞義辨析需結合具體語境,古漢語中偶見“可念”表“可憂”的特殊用法,如《後漢書·窦融傳》“國家可念”,此處“念”通“廿”,屬通假字現象(來源:中華書局《王力古漢語字典》)。
“可念”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兩種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進行區分:
可憐(值得憐憫)
多用于表達對他人遭遇的同情,常見于古文或文學作品中。例如:
“老翁可念,何可作此!”(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
“南鄰更可念,布破冬未贖。”(陸遊詩)
可愛(令人喜愛)
形容人或事物外貌、氣質惹人喜愛。例如:
“眉眼如畫,發漆黑,肌肉玉雪可念。”(韓愈《殿中少監馬君墓志》)
“草徑曲折可念。”(清·梅曾亮《缽山餘霞洞記》)
語境關聯:
若描述人物處境凄慘或引發同情,取“可憐”義(如“老翁可念”);若強調外貌或事物的美好,則取“可愛”義(如韓愈對孩童的描寫)。
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可念”較少單獨使用,更多見于古詩詞或仿古文體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如需更詳細的古文用例,可參考《世說新語》《全唐詩》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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