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黃荊木條制的刑杖。 明 高明 《琵琶記·丞相教女》:“甘喫打十七八下黃荊杖。”按,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木三·牡荊》:“古者刑杖以荊,故字從刑。”
黃荊杖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化意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植物屬性、制作工藝及文化象征三個層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黃荊”指馬鞭草科植物黃荊(Vitex negundo),其莖幹堅韌且枝幹筆直,自古被用作制作手杖的材料。《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用黃荊木制成的棍棒”,常見于古代文獻記載民衆生活器具。
二、文化意涵
三、曆史記載 明代《本草綱目》提及黃荊木“紋理細密,可為杖”,印證其制作工藝的普及性。現代植物學研究亦表明,黃荊木密度達0.65-0.75g/cm³,具備良好的承重特性。
四、現代應用 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四川等地仍存留黃荊杖傳統制作技藝,被列為省級傳統工藝研究項目,相關工藝記錄可見于《中國傳統手工藝叢書》。
“黃荊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用黃荊木條制作的刑杖,主要用于古代刑罰或懲戒工具。以下是具體解析:
黃荊杖由黃荊木(一種落葉灌木,枝條堅韌)制成,屬于古代刑具的一種。其名稱中“荊”字直接關聯刑罰,《本草綱目》提到“古者刑杖以荊,故字從刑”(),說明這種植物與刑具的曆史淵源。
“荊”字在漢字中常與懲戒相關,如“負荊請罪”中的荊條象征謝罪工具,進一步印證黃荊杖的文化符號意義()。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植物學特性及漢字演變,主要來源為漢典、古籍引文及百科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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