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吏。 宋 蘇轼 《論積欠狀》:“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蓋無虛日,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戶。”
縣胥是古代中國縣級行政機構中的基層胥吏稱謂,屬地方官府中負責具體事務的辦事人員。其職能主要集中于文書管理、賦稅征收及日常行政輔助工作,常見于宋元至明清時期的職官體系。
詞義解析與曆史職能
詞源構成
“縣”指地方行政單位,“胥”本義為有才智的小吏,合稱“縣胥”即縣級官府中具備專業技能的低級官吏。此類人員通常不列入朝廷正式品官序列,但承擔着維系縣政運轉的關鍵實務。
職責範疇
據《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記載,縣胥具體職責包括:編撰戶籍田冊、催征錢糧賦稅、管理刑獄案卷、傳達官府文書等。其工作具有高度的地域性和事務性,是連接官民的重要紐帶。
身份特征
縣胥多由本地熟悉律例、通曉文墨者充任,雖無正式品級,卻在實際政務中掌握一定實權。因其職位可世襲或長期留任,明清文獻中常提及“胥吏之弊”,反映其影響力滲透至地方治理各環節。
曆史文獻佐證
《清史稿·職官志》載:“縣置胥吏,分曹治事”,印證其作為縣衙職能分化的執行者身份。《唐六典》則明确縣胥需“通曉律令,明辨案牍”,突顯專業能力要求。宋人筆記《容齋隨筆》更以“胥吏執卷而治”描述其文書處理場景。
“縣胥”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縣胥”指古代縣級行政機構中的吏員,通常負責地方事務的執行與管理。該詞由“縣”(地方行政區劃單位)和“胥”(古代低級官吏的泛稱)組成,合稱表示縣級官吏或吏員群體。
職能與地位
縣胥屬于地方基層官吏,主要負責稅收、文書、戶籍管理等具體事務。宋代蘇轼在《論積欠狀》中提到,縣胥常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被稱為“縣胥食邑戶”,反映其實際權力雖低但對民衆影響較大。
曆史背景
“胥”在周代原指有才幹的基層官員,後逐漸演變為低級吏員的代稱。縣胥的職位可能因朝代不同而有所變化,但核心職責始終圍繞縣級行政的日常運作。
蘇轼《論積欠狀》是重要文獻出處:“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蓋無虛日,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戶。”此句揭示了縣胥在實際政務中的角色及其潛在弊端。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官職體系,可參考《宋史·職官志》或相關地方志文獻。
卬給敗官白麻子棓擊報販薜服竝舍賓宇駁責成串沖注初弦打八刀堤工抵忌短發獨島煩慮飛眼伏苓阜陸福謙扶整稿案隔膜媾合海城漢劍寒事號令黃雀哀奂若歡愉椒岸擠進經售浄心金華仙伯迥拔鈞弦苦際蠟染禮教漫蕩蕩濆淖乾硬沁入肺腑窮辱棄易求難山尊深奸巨猾疏苗順慮條治推聾裝啞違谏違戾文書匣劒小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