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scriptions on a tablet] 刻在碑上的文字或圖畫
碑帖。亦指有文字的碑石。《隸釋·漢石經<論語>殘碑》 宋 洪適 釋:“觀遺經字畫之妙,非 蔡中郎 輩不能為,以 黃初 後來碑刻比之,相去不啻霄壤,豈 魏 人筆力可到!”《宋史·呂文仲傳》:“ 太平興國 中,上每禦便殿觀古碑刻,輒召 文仲 與 舒雅 、 杜鎬 、 吳淑 讀之。” 清 顧炎武 《北嶽辨》:“ 宋 初,廟為 契丹 所焚, 淳化 二年重建,而 唐 之碑刻未嘗毀。” 清 錢泳 《履園叢話·雜記上·金石文字》:“ 孫淵如 觀察嘗言:‘吾如官禦史,拟請旨著地方官吏保護天下碑刻。’”
碑刻是漢語詞彙中由"碑"與"刻"構成的合成詞,其核心含義指在石質載體上镌刻文字或圖像的傳統技藝形式。《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刻在碑上的文字或圖畫",強調其作為物質文化遺産的載體特性。
從文字學角度解析,"碑"本義為豎石,《說文解字》釋作"豎石也",後特指刻字紀事的石制品;"刻"則指雕刻工藝,二字組合完整呈現了文字與技藝的結合過程。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金石萃編》記載,這種形制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的"石鼓文",經秦漢發展形成完整規制。
碑刻按功能可分為四大類:紀功碑(如東漢《石門頌》)、記事碑(唐《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法書碑(晉《蘭亭序》刻石)、墓志銘(北魏《張猛龍碑》)。北京大學漢畫研究所指出,這種分類體系始見于宋代金石學家趙明誠《金石錄》。
其文化價值體現在三方面:一是文字演變的實證材料,甲骨文到楷書的嬗變軌迹可見于曆代碑刻;二是書法藝術的立體呈現,如顔真卿《顔勤禮碑》展現唐代楷書典範;三是曆史研究的原始檔案,清華大學出土文獻中心通過東漢《乙瑛碑》還原了漢代官制細節。
當前學術研究主要依托兩大資源庫:台灣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收錄3萬餘件碑拓影像,故宮博物院"金石寶笈"數字化項目已完成1.2萬件碑刻的三維掃描。這些資源為文字學、曆史學研究提供了新的技術路徑。
碑刻是刻在石碑上的文字或圖畫,通常以書法形式呈現,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其内涵與價值:
碑刻指将文字或圖案雕刻于石碑上的藝術形式,主要用于紀念重要人物、事件或記錄文化曆史内容。其内容涵蓋詩詞、法典、倫理道德等,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
按内容可分為:
碑刻被稱為“石頭上的曆史”,其信息可信度高,常與史書互為補充,是研究古代政治、經濟、文字演變的重要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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