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ry the remains of husband and wife in one tomb] 死後同葬在一個墓穴裡
兩家求合葬。——《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合葬華山傍。
(1).古代專指夫妻同葬一墓穴。《禮記·檀弓上》:“ 季武子 成寝, 杜氏 之葬在西階之下,請合葬焉,許之。”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别眇夫婦,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享,婦從夫為昭穆。” 唐 韓愈 《故太學博士李君墓志銘》:“其月二十六日,穿其妻墓而合葬之。”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吉兇典制·合葬》:“《禮記》曰:《檀弓》雲:‘ 季武子 曰:合葬非古也。自 周公 以來,未之有改。’又雲:‘ 舜 葬 蒼梧 之野,蓋二妃未之從也。’注謂古不合葬。又:‘ 季武子 曰: 周公 蓋附。’注雲:附謂合葬。合葬自 周公 以來,是則 周公 初制此禮也。故 周恒王 之詩曰:‘死則同穴。’”
(2).指同葬一墓室。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一編第二章第一節:“在 半坡 墓地,發現了兩個男子合葬和四個女子合葬的墓葬各一座。”
合葬指夫婦或特定家庭成員死後同葬一處的習俗,其内涵隨時代演變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合葬指将死者(通常為夫妻或家庭成員)安葬于同一墓穴或相鄰墓穴的行為。古代文獻如《禮記》《漢書》均有記載,如《焦仲卿妻》中“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
2016年,中國九部門聯合發文鼓勵家庭成員合葬,推動節地生态安葬。
提示:合葬的具體形式因地域和時代差異較大,建議參考考古研究或地方民俗記錄獲取更詳細信息。
《合葬》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将多人的屍體合葬在一個墓地中的行為。
拆分成部首是“卩”和“艸”,總共有11個筆畫。
《合葬》一詞最早出現于漢代《淮南子·命術訓》中,用來描述古代的一種葬禮習俗。
《合葬》的繁體寫法為「合葬」。
在古代,「合葬」的寫法略有不同,使用的是「合藏」(合+藏)的形式來表示。
1. 古代的皇室常常進行合葬,将一系列的君王合葬在同一個陵墓中。
2. 這個古墓中合葬着許多重要的曆史人物。
合葬:将多人屍體合葬在一個墓地中。
合葬墓:用于合葬的墓地。
合葬禮:進行合葬時所舉行的儀式。
群葬:指将多個人的屍體葬在同一個地點的行為。
共葬:指多人在同一個墓地中草草埋葬或臨時合葬的行為。
單葬:将一個人的屍體獨自葬在一個墓地中。
分葬:将多個人的屍體分别葬在不同的墓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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