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和雇 ”。《續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九年》:“﹝三月﹞甲申, 金 主諭戶部:‘今歲行幸 山後 所須,并不得取之民間;即所用人夫,并以官錢和僱。’”
古代官府出價雇用人力。 唐 魏徵 《十漸疏》:“雜匠之徒,下日悉留和雇;正兵之輩,上番多别驅使。” 宋 蘇轍 《論雇河夫不便劄子》:“兼訪聞 河 上人夫亦自難得,名為和雇,實多抑配。”《元史·世祖紀十三》:“近制,和雇、和買不及軍家,今一切與民同。”
“和雇”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府雇傭制度,其含義和特點可綜合曆史文獻及權威資料解釋如下:
“和雇”指古代官府以支付報酬的形式雇用民間人力或工匠,主要用于勞役、工程等官方需求。該制度在唐宋時期較為常見,名義上強調雙方自願協商(“和”),但實際操作中常帶有強制性。
名義與實際的差異
雖稱為“和雇”(即雙方議價雇傭),但宋代蘇轍指出“名為和雇,實多抑配”,說明官府常以低價強制征用勞力,存在名實不符的現象。
應用範圍
主要用于大型工程或特殊項目,如唐代魏徵提及的“雜匠之徒,下日悉留和雇”,指官府在工匠非服役期繼續雇傭其勞作;元代文獻也記載“和雇、和買不及軍家”,表明制度覆蓋民戶。
現代非學術語境中,偶見将“和雇”拆解為“和諧雇傭”,強調合作共赢的雇傭關系。但此解釋缺乏曆史依據,屬于現代人對詞語的再解讀。
建議進一步查閱《續資治通鑒》《十漸疏》等原始文獻,或參考權威曆史詞典獲取更詳細記載。
和雇是一個詞語,表示雇傭或雇用他人為自己工作。當你需要别人幫忙或為你完成一項任務時,你可以選擇和雇這個人。
和雇的部首是口,表示與人的關系。它的筆畫數為4畫。
和雇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在古代,雇的意思是雇傭奴隸,而和是表示與人相處的意思。隨着社會的發展,雇與和合并成了一個詞語,表示雇傭他人為自己工作。
和雇的繁體字為和僱。
在古代,和也可以寫作喝,指的是與人分享食物、飲品或樂趣的行為。雇的古代寫法為僱,與現在的寫法相似。
1. 我正在尋找一個和雇我的人,來幫我完成這個項目。
2. 他和雇了一幫工人來裝修房屋。
和睦、和平、和藹、雇員、雇主、雇傭合同、雇用關系
雇傭、聘用、招聘
辭退、解雇、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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