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懷抱着未遂的志願而死去。語本 南朝 梁 江淹 《恨賦》:“賫志沒地,長懷不已。” 宋 樓鑰 《馀姚縣海堤記》:“司諫用不盡其才,賫志而殁。”《封神演義》第九九回:“ 聞聘 等三人金蘭氣重,方圖協力同心,忠義志堅,欲效股肱之願;豈意陽運告終,賫志而殁。”亦作“ 賫志以殁 ”、“ 賫志以沒 ”。 宋 範浚 《徐忠壯傳》:“議既格沮,兵不復出……而卒賫志以殁,義士所為悼歎者也。” 陳夔龍 《夢蕉亭雜記》卷一:“後 恩君 ( 恩良 )洊升副都統,庚子之變,賫志以沒。”
賫志而殁(jī zhì ér mò)是漢語中的一個成語,現多寫作“赍志而殁”,指胸懷未遂的志願而離世。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左傳·僖公九年》,原指心懷使命卻未能完成,後演變為表達人生志向未酬的遺憾。從構詞結構看,“賫”通“赍”,意為攜帶;“志”指志向;“殁”即死亡,整體凸顯了生命終結時理想未達的狀态。
在現代漢語中,該成語多用于悼念性語境,例如描述曆史人物文天祥抗元失敗後慷慨就義的事迹,或近代革命烈士秋瑾犧牲前未竟的理想。其近義詞包括“壯志未酬”“抱憾終身”等,但相較于其他表達,更強調生命終結與志向未遂的雙重悲劇性。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成語包含兩層内涵:一是指個體在有限生命中未能實現重要目标,二是指這種未完成狀态因死亡成為永恒缺憾。語言學研究者指出,該成語在曆代文學作品中常與英雄人物、忠貞之士的形象相關聯,承載着中華文化對理想主義精神的推崇。
“賫志而殁”(實際正确寫法為“赍志而殁”)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1. 基本含義
指懷抱着未實現的志向或理想而死去,強調為實現目标不惜犧牲生命的精神。
2. 詞源與結構
3. 使用場景與例句
4. 常見誤區
該成語既表達了對未竟之志的遺憾,也褒揚了為理想獻身的精神。使用時需注意字詞規範及語境適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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