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謙辭。猶來訪。 宋 歐陽修 《與蘇丞相書》:“清明之約,幸率 唐公 見過,喫一椀不托爾,餘無可以為禮也。” 宋 文瑩 《玉壺清話》卷七:“紫垣甚近,黃閣非遙,僚友見過,幸低聲笑語。”
“見過”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以下是兩種主要用法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來訪”或“拜訪”,常用于自謙表達對他人到訪的感激。例如:
使用場景
古代文人交往中的客套用語,現代多見于古籍或仿古文體(、)。
基本含義
表示“曾經看到過或經曆過某事/物”,是“見”的完成态,強調過去經曆。例如:
與“見到”的區别
“見過”需結合語境區分:
《見過》是一個動詞短語,意思是看到某人或某物後再次遇見。
拆分部首和筆畫:《見過》包含兩個部首,分别是“⺊”和“⺍”。其中,“⺊”是表示“目”的部首,它的筆畫數為4;“⺍”是表示“口”的部首,它的筆畫數為3。
來源:《見過》這個詞的意思可以從字面上理解,即“看見已經過”的意思,特指再次看到之前已經看到或遇見過的人或事物。
繁體:《見過》的繁體寫法為「見過」。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中,有些寫法會稍有不同。例如,有時會将“見”寫成“見”,或者将“過”寫成“過”。
例句: 1. 我上周在超市見過他,今天又在公園見到了他。 2. 我見過這本書,它非常有趣。
組詞:見面、再見、見證、見識、見聞
近義詞:遇見、重逢、碰到、觑見
反義詞:失散、錯過、失望、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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