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怀抱着未遂的志愿而死去。语本 南朝 梁 江淹 《恨赋》:“賫志没地,长怀不已。” 宋 楼钥 《馀姚县海堤记》:“司諫用不尽其才,賫志而殁。”《封神演义》第九九回:“ 闻聘 等三人金兰气重,方图协力同心,忠义志坚,欲效股肱之愿;岂意阳运告终,賫志而殁。”亦作“ 賫志以殁 ”、“ 賫志以没 ”。 宋 范浚 《徐忠壮传》:“议既格沮,兵不復出……而卒賫志以殁,义士所为悼叹者也。” 陈夔龙 《梦蕉亭杂记》卷一:“后 恩君 ( 恩良 )洊升副都统,庚子之变,賫志以没。”
賫志而殁(jī zhì ér mò)是汉语中的一个成语,现多写作“赍志而殁”,指胸怀未遂的志愿而离世。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左传·僖公九年》,原指心怀使命却未能完成,后演变为表达人生志向未酬的遗憾。从构词结构看,“賫”通“赍”,意为携带;“志”指志向;“殁”即死亡,整体凸显了生命终结时理想未达的状态。
在现代汉语中,该成语多用于悼念性语境,例如描述历史人物文天祥抗元失败后慷慨就义的事迹,或近代革命烈士秋瑾牺牲前未竟的理想。其近义词包括“壮志未酬”“抱憾终身”等,但相较于其他表达,更强调生命终结与志向未遂的双重悲剧性。
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成语包含两层内涵:一是指个体在有限生命中未能实现重要目标,二是指这种未完成状态因死亡成为永恒缺憾。语言学研究者指出,该成语在历代文学作品中常与英雄人物、忠贞之士的形象相关联,承载着中华文化对理想主义精神的推崇。
“賫志而殁”(实际正确写法为“赍志而殁”)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1. 基本含义
指怀抱着未实现的志向或理想而死去,强调为实现目标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
2. 词源与结构
3. 使用场景与例句
4. 常见误区
该成语既表达了对未竟之志的遗憾,也褒扬了为理想献身的精神。使用时需注意字词规范及语境适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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