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刳斮。剒,同“ 斮 ”。《北齊書·幼主紀論》:“佞閹處當軸之權,婢媪擅廻天之力,賣官鬻獄,亂政淫刑,刳剒被於忠良,祿位加於犬馬。”
刳剒(kū cuò)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動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由"刳"和"剒"兩個單字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
"刳"的本義為剖開挖空,《說文解字》釋作"判也,從刀誇聲",指用刀具剖開物體的動作,如《莊子·逍遙遊》"刳木為舟"即用此義。
"剒"通"錯",指用锉刀磋磨,《說文解字》注為"刀判也",本義為切割修整。明代《正字通》引申其義為"斬削使平"。
二字複合後,"刳剒"在古籍中多指古代祭祀或禮儀中的特殊處理工藝,包含兩層操作流程:先剖開物體(刳),再進行精細修整(剒)。《周禮·考工記》鄭玄注提及類似工藝時,将這種組合工序描述為"刳剒之工",指專門從事器物内膛加工的技術。
在詞義演變中,"刳剒"逐漸衍生出雙重引申義:一方面指徹底整治、精細加工,如清代《日知錄》引注"治玉者必先刳剒其璞";另一方面用作刑名術語,特指古代去除髌骨的酷刑,該用法見于《漢書·刑法志》注疏。
參考文獻:
關于“刳剒”一詞的解釋如下:
刳(kū)
本義為剖開、挖空,常見于古籍。例如:
剒(cuò)
古同“錯”,意為用刀切割或斬斷,如《周禮》中“剒犀兕”指切割獸皮。另一讀音為cù,表斬擊動作。
“刳剒”為罕見複合詞,可能表示剖開并切割的連續動作,或強調徹底分解的意象。但因缺乏具體文獻用例,其确切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這類生僻字多用于特定領域或古漢語研究,日常使用較少。如需深入探讨,可提供具體出處以便精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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