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對 嫩江 流域及大小 興安嶺 一帶 鄂溫克 、 達斡爾 、 鄂倫春 、 錫伯 、 赫哲 諸漁獵民族的總稱。由滿語“布特哈”(意為“虞獵”)引申而來。 康熙 中于其地設布特哈總管治理之, 吉林 有“打牲烏拉總管”。《清文獻通考·輿地三》:“又有 索倫 、 達呼爾 正副總管……等員管理打牲戶屬。”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十一:“又别出 索倫 兵、 錫伯 兵……皆打牲遊牧部落之臣服較後者。”
"打牲"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義演變兩個層面解析:
一、構詞解析 "打"作為動詞前綴,在此語境中表「獵取、捕捉」之意,如《廣韻》釋為「擊也」,引申為狩獵行為;"牲"指「供祭祀或食用的家畜」,見于《說文解字》「牛完全也」,後擴展為泛指動物。組合後構成動賓結構,完整釋義為「獵取動物以供祭祀或食用」。
二、語義流變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特指清代東北地區「采捕貢品」制度,如《清史稿》記載的「打牲烏拉總管衙門」,專司皇室所需的貂皮、東珠等珍稀物産采獵。現代漢語中多保留在方言及曆史文獻,指代有組織的集體狩獵活動。
三、文化關聯 與「漁獵文明」形成語義場關聯,如《黑龍江外記》所述「歲貢貂皮,打牲戶專司其事」,反映古代東北少數民族的生存方式。在民俗學層面,與「圍獵」「冬捕」等傳統生産方式存在概念交叉。
四、語用特征 現代多用于曆史著述及地域文化研究,如《東北民俗志》記載「打牲八旗」的組織形态。需注意與「打獵」的語義差異——前者強調制度性集體行為,後者側重個體狩獵活動。
“打牲”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來源與定義
“打牲”是清代對嫩江流域及大小興安嶺一帶漁獵民族的總稱,包括鄂溫克、達斡爾、鄂倫春、錫伯、赫哲等族群。該詞源自滿語“布特哈”(意為“虞獵”),後引申為對這些民族的統稱。
管理機構
康熙年間,清政府在當地設立“布特哈總管”進行治理,吉林地區還設有“打牲烏拉總管”,負責管理漁獵事務及相關民族。
在部分方言或傳統語境中,“打牲”指捕殺獵物,例如:“他帶人到樹林裡打牲”。這一用法更貼近字面意義,強調狩獵行為。
少數現代詞典(如)提到,“打牲”可引申為“為達目的不惜傷害他人或自我犧牲”的貶義成語,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曆史文獻支持,可能與原意存在差異,需謹慎使用。
總結建議:
研究清代曆史或民族相關文獻時,應以第一類解釋為主;若涉及現代漢語的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更多細節可參考《清文獻通考》等史料。
報恩珠暴抗陂吏波茨坦棽麗侈泰川骛慈眼躭悮調盉東膠庚穴苟利子廣州市鬼打更桂樽鬨鬭烘影桓郎笛回帶回文昏亂貨力護牆闆嘉課減慢翦滅簡徒驕骢譏嘲晉谒朗練楞怔戀舊離塵服離蠥李謝毛羽零落美材派生詞烹割缥缈普客碛月券契如夢如醉僧齋盛暑雙幅雙曲線水警書客厮吵潼關微賤威刑肅物威裕小婆子協時郗家庭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