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舉證不當。《墨子·經說下》:“若舉‘牛有角’,‘馬無角’,以是為‘類之不同也’,是狂舉也。” 孫诒讓 間诂:“《公孫龍子》亦有正舉狂舉之文,以意求之,蓋以舉之當者為正,不當者為狂。”《公孫龍子·通變論》:“與馬以鷄寧馬。材不材,其無以類,審矣!舉是亂名,是謂狂舉。”
“狂舉”在現代漢語中屬于相對少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構詞語素及曆史用法綜合分析:
一、核心語義解析
“狂”本義指狗發瘋,後引申為人的精神失常、行為放縱或事物超出常規,如《說文解字》釋“狂”為“狾犬也”(來源:《古代漢語詞典》);“舉”指行為動作,含發起、施行之意。二字組合後,“狂舉”多指脫離理性約束的極端行為,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非理性政治決策或荒誕行徑的批判,如《漢書·王莽傳》載“妄作狂舉”即形容莽新政的偏激措施(來源:《漢語大詞典》)。
二、語用特征辨析
該詞在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書面語,具有貶義色彩,例如:“貿然發動經濟戰實屬狂舉”(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用例庫)。其近義詞“妄動”“躁進”均含負面評價意味,但“狂舉”更強調行為背後的非理性特質(來源:《同義詞詞林》對比分析)。
三、文化認知維度
從社會心理學角度,“狂舉”折射出中國傳統文化對“中庸之道”的推崇,如《禮記·中庸》強調“執其兩端用其中”,反襯“狂舉”違背了適度原則(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此類詞彙的存續印證了漢語對行為倫理的高度關注。
“狂舉”是一個古代邏輯學術語,源自墨家學說,主要指在辯論或舉證時因混淆事物本質差異而導緻名實不符的錯誤論證方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因未能正确區分事物的同異關系,導緻論證依據不當、邏輯混亂。例如用非本質屬性(如牛有齒、馬有尾)來證明“牛非馬”,這種舉證因兩類事物均具備該屬性而失去論證效力。
與“正舉”的對立
在墨辯邏輯中,“狂舉”與“正舉”相對。正舉強調依據事物本質差異(如“牛有角,馬無角”)進行有效分類和論證,而狂舉則因選取不恰當标準導緻結論錯誤。
狂舉反映了古代邏輯學對概念分類和論證嚴謹性的重視。墨家主張通過“明同異”來避免此類錯誤,強調定義需基于本質屬性(如形态、功能),而非表面特征。這一思想對後世名實之辯産生了深遠影響。
在部分詩詞中,“狂舉”被引申為“率性不羁的言行”,如宋代歐陽澈詩句“清狂舉白話平生”,但此用法與邏輯學原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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