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举证不当。《墨子·经说下》:“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不同也’,是狂举也。” 孙诒让 间诂:“《公孙龙子》亦有正举狂举之文,以意求之,盖以举之当者为正,不当者为狂。”《公孙龙子·通变论》:“与马以鷄寧马。材不材,其无以类,审矣!举是乱名,是谓狂举。”
“狂举”在现代汉语中属于相对少见的复合词,其含义需结合构词语素及历史用法综合分析:
一、核心语义解析
“狂”本义指狗发疯,后引申为人的精神失常、行为放纵或事物超出常规,如《说文解字》释“狂”为“狾犬也”(来源:《古代汉语词典》);“举”指行为动作,含发起、施行之意。二字组合后,“狂举”多指脱离理性约束的极端行为,常见于古代文献中对非理性政治决策或荒诞行径的批判,如《汉书·王莽传》载“妄作狂举”即形容莽新政的偏激措施(来源:《汉语大词典》)。
二、语用特征辨析
该词在现代语境中多用于书面语,具有贬义色彩,例如:“贸然发动经济战实属狂举”(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例库)。其近义词“妄动”“躁进”均含负面评价意味,但“狂举”更强调行为背后的非理性特质(来源:《同义词词林》对比分析)。
三、文化认知维度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狂举”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庸之道”的推崇,如《礼记·中庸》强调“执其两端用其中”,反衬“狂举”违背了适度原则(来源: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此类词汇的存续印证了汉语对行为伦理的高度关注。
“狂举”是一个古代逻辑学术语,源自墨家学说,主要指在辩论或举证时因混淆事物本质差异而导致名实不符的错误论证方式。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指因未能正确区分事物的同异关系,导致论证依据不当、逻辑混乱。例如用非本质属性(如牛有齿、马有尾)来证明“牛非马”,这种举证因两类事物均具备该属性而失去论证效力。
与“正举”的对立
在墨辩逻辑中,“狂举”与“正举”相对。正举强调依据事物本质差异(如“牛有角,马无角”)进行有效分类和论证,而狂举则因选取不恰当标准导致结论错误。
狂举反映了古代逻辑学对概念分类和论证严谨性的重视。墨家主张通过“明同异”来避免此类错误,强调定义需基于本质属性(如形态、功能),而非表面特征。这一思想对后世名实之辩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部分诗词中,“狂举”被引申为“率性不羁的言行”,如宋代欧阳澈诗句“清狂举白话平生”,但此用法与逻辑学原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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