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指旅客在旅店裡吃飯。亦指代客店。 元 關漢卿 《救風塵》第三折:“我在客火裡,你彈着一架筝,我不與了你個褐色綢緞兒?” 元 關漢卿 《救風塵》第三折:“哦!早起 杭州 散了,趕到 陝西 ,客火裡吃酒,我不與了大姐一分飯來?”
客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客火"為名詞性短語,最早見于古代法律文書與市井文獻,指客商或旅客在旅店、驿站等公共場所不慎引發的火災。此義項源自《大明律·刑律》中"凡客火延燒官廨倉場者,杖八十"的記載,表明古代對公共火災的嚴格追責制度。
二、曆史文獻例證
宋代《夷堅志》記載:"客火夜熾,焚廬舍三十餘楹",此處"客火"特指旅店失火事件。清代《刑案彙覽》收錄的多起"客火案"判決,均與商人留宿引發的火災相關,印證該詞在法律語境中的具體應用。
三、現代引申義
在現代漢語中,"客火"衍生出比喻義,指代外部因素引發的危機,如經濟領域常喻指"國際資本流動對本土市場的沖擊"。此用法可見于《當代漢語隱喻詞典》對經濟類新聞語料的分析。
“客火”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析:
“客火”本指旅客在旅店裡用餐,後逐漸演變為對客店(即旅店)的代稱。其構詞中,“客”指旅客,“火”則與古代旅店提供飲食服務的功能相關。
現代漢語中,“客火”已較少使用,屬于曆史詞彙,常見于古典文學研究或方言語境。其含義可類比現代“客棧”“旅館”等詞。
“客火”是反映古代旅店文化的詞彙,兼具食宿雙重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更多例證,可查閱《救風塵》原文或相關元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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