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當的意思、勘當的詳細解釋
勘當的解釋
(1).審問核察。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持法》:“ 崔宣 反狀分明,汝( 張行芨 )寬縱之,我令 俊臣 勘當,汝無自悔。”《新唐書·儒學傳中·徐堅》:“比犯大逆,詔使者勘當,得實輒決。”
(2).審核議定。 宋 蘇轍 《論邊防軍政斷案宜令三省樞密院同進呈劄子》:“元係樞密院指揮取勘及保甲司乞特斷公案,令大理寺定斷,刑部勘當申院。” 宋 洪邁 《容齋隨筆·吏文可笑》:“予白丞相别令勘當,乃得改命。”
詞語分解
- 勘的解釋 勘 ā 校對,複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誤。校勘。 實現調查,探測:勘測。勘探。勘查。 審問囚犯:勘問。推勘。 筆畫數:; 部首:力; 筆順編號:
- 當的解釋 當 (⑩噹) ā 充任,擔任:充當。擔(乶 )當。當之無愧。 掌管,主持:當家。當權。當政。 正在那時候或那地方:當時。當代。當初。當今。當即(立即)。當年。當街。當院。 面對着:當面。當機立斷。首當
專業解析
“勘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側重于審查、核實并做出決定或判決。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釋義
-
審查核實并裁決:
- “勘”指查核、校對、審問;“當”指判處、裁決、擔當。
- 合起來表示對事務、案件、文書等進行詳細的調查、核對,并根據核查結果做出相應的處理決定或判決。強調的是一個包含調查與決斷的完整過程。
- 例:《舊唐書·職官志》中涉及官員職責時,常有“勘當”事務的記載,指審查處理相關公務。
-
特指古代官府的審查職責:
- 在曆史文獻中,“勘當”常作為官府(尤其是司法、行政機構)的一項具體工作,指官員對上報的案件、公文、賬目等進行核實并給出處理意見或批複。
- 例:唐代的中央或地方官員在處理案件時,需“細加勘當”,即仔細審查核實後再做判決。
二、詞源與用法解析
- “勘”的本義:源于“校勘”,本指校對文字、考訂文獻,引申為查問、推究、調查(如“勘察”、“勘驗”)。
- “當”的本義:有“承擔”、“相當”、“判處”等義。在“勘當”中,取其“裁斷”、“判決”、“處理”之意(類似“當罪”中的“當”)。
- 組合意義:二字結合,精确表達了通過調查取證來裁斷是非、決定處理方案的行為。它比單純的“調查”多了決斷的成分,比單純的“判決”強調了調查的基礎。
三、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在現代漢語中,“勘當”已非常罕見,基本被更具體的詞彙取代:
- 表示審查核實:常用“審核”、“核查”、“審定”、“核驗”等。
- 表示審查後裁決:常用“審議決定”、“審定”、“裁定”、“判決”等。
- 在學術研究、曆史文獻解讀或特定法律史語境中,可能會遇到該詞。
四、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對“勘當”有明确收錄,釋義為“審核議定”。這是漢語詞彙研究最權威的工具書之一。
- 《辭源》(修訂本):作為專門的古漢語辭書,對“勘當”的源流和古代用法有更詳細的考釋。
- 古代法典與史書:如《唐律疏議》、《唐六典》、《舊唐書》、《新唐書》等,其中記載的官府辦事流程中常出現“勘當”一詞,是理解其曆史含義的直接語料。
“勘當”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色彩的漢語詞彙,意指對事務(尤指案件、公文)進行詳細審查、核實,并在此基礎上做出裁決或處理決定。其核心在于“查”與“斷”的結合,反映了古代行政司法活動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在現代,其功能已被更具體的詞彙所分擔。
網絡擴展解釋
“勘當”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且多用于古代公文或司法語境:
-
審問核察
- 指對案件或事件進行詳細審問和核查,常見于司法場景。例如唐代劉肅《大唐新語·持法》記載:“崔宣反狀分明,汝寬縱之,我令俊臣勘當,汝無自悔。”
- 在《新唐書》中也有類似用法:“比犯大逆,诏使者勘當,得實辄決。”說明其用于重大案件的審查流程。
-
審核議定
- 指對政務、案件等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強調官方審核的程式性。例如宋代蘇轍的奏劄提到:“令大理寺定斷,刑部勘當申院。”
- 宋代洪邁《容齋隨筆》中記載官員需“别令勘當”以修改政令,進一步體現其行政審議功能。
其他補充說明:
- 現代用法:當代較少使用該詞,部分字典将其歸為曆史詞彙,但在司法或曆史文獻研究中可能涉及。
- 注意區分:日語中“勘當”讀作“かんどう”,含義為“斷絕親屬或師徒關系”,與中文原意無關,需避免混淆。
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大唐新語》《容齋隨筆》等古籍。
别人正在浏覽...
按辭柏樹洞半垓辨智避涼附炎稱帝當價膽寒發豎觰沙泛拜翻飛翻纡風愛風月奮勇公噸鈎絡帶歸款貴性合翮何患無辭畫藝揀口兒嘉燕謹惠緝諧鮆子決憲烤餅墾辟離欲聾聩明日黃花謬幽歐陽詢樸人喬妝秦京秦餘壤芥入宦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升降機食德屎盆兒説通汰留談價貪刻鐵鈎鎖拖男帶女外圓内方文瀾閣烏角帶鄉誼下首寫鞚洩漏天機吸露習亂